朗读
平湖市统计局
关于下发《2013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局各科室(队):
现将《2013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统计局
2013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13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要认真贯彻省、嘉兴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统计工作要点,按照省、嘉兴市局和全市法制工作要求,结合平湖实际,以巩固提高拓展统计“四大工程”、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重点,以统计“双强双提升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稽查工作,坚持依法统计,服务工作大局,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_GB2312; FONT-SIZE: 15pt; mso-font-kerning: 0pt; mso-hansi-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要提高稽查水平和综合效能,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在确保一定的案件查办数量的同时,提高办案质量。
(二)进一步突出统计稽查效果。继续加大对重大、典型、影响恶劣、有重大影响等案件的曝光力度,发挥统计法制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媒体、公民的监督作用,对于举报案件,要从快处理。
(三)进一步规范统计稽查行为。强化稽查监督,完善依法统计监督员管理制度,严格稽查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切实提高法制机构人员的能力;认真执行立结案报告和重要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提高稽查文书质量和案卷管理水平。
三、稽查范围
2012年以来未被检查或者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市级有关部门、镇(街道)和统计调查单位都属于稽查范围。重点稽查范围包括:
(一)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在做好常规性统计稽查的同时,结合“一套表”的实施、经济普查、名录库建设、投入产出调查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二)围绕统计业务工作的拓展,进一步加强投资、服务业、能源、名录库等重点领域的统计稽查;积极探索对中、小、微企业的统计稽查。
(三)围绕统计基础建设和当前统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对下级政府统计部门、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统计巡查。
四、稽查内容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嘉兴市统计管理办法》、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和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情况。
(二)各专业贯彻执行统计制度方法情况。
(三)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统计台账、原始统计记录设置等)。
(四)统计资料报送的及时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五、组织方式
(一)市统计局以组建综合稽查组形式开展稽查,分别成立综合稽查一、二、三、四组,稽查组一般由局领导为组长,有关科室队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根据稽查对象的不同,参加稽查的人员可从本组人员中选调,也可从其它稽查组中商调,一般有3—4名人员组成。局法制科做好稽查工作的指导、协调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统计稽查按“在地原则”进行,一般情况下就地开展,有特殊情况的可要求被检查对象报送资料开展。
(三)专项的、重点的、领导交办的、部门移交的和群众举报有线索的等统计稽查工作,由局法制科牵头组织,专业科(队)配合;如遇全国、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则与相应的稽查相结合。
六、稽查方式
(一)统计巡查
选择1-2个镇(街道)政府统计机构或市级部门开展巡查,并延伸稽查下属若干个基层统计单位。
(二)统计稽查
全市计划稽查60家统计调查对象,初步确定为:独山港区(独山港镇)8家、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8家、嘉兴港区(乍浦镇)8家、其他镇(街道)各5家、其它单位6家。配合做好嘉兴市统计局直接对我市组织开展的稽查工作。
稽查时间自4月份起至10月。各稽查组可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对稽查对象的具体稽查时间,原则上要求只提前不延后,对日常统计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应随时组织稽查。
(三)统计案件回访
每个稽查组,对上年度或本年度立案查处并结案的警告以上的统计违法案件,抽查1—2家开展回访活动。
七、对象的确定
统计稽查的具体对象,由市局各专业经过排摸后上报局法制科,局法制科综合平衡后报分管领导最后确定。要求各专业排摸上报的稽查对象分配如下(排摸名单比计划稽查数稍有扩大):名录库3家、工业24家、投资8家(含建筑业、房地产)、能源8家、科技6家、贸易4家、住宿餐饮4家、劳动工资8家、服务业5家。排摸名单要求在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统计稽查工作程序。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统计稽查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稽查工作程序,承办的案件实行三审制度,要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二)严肃稽查工作纪律。要加强对稽查人员廉洁自律教育,规范统计稽查行为,稽查人员要做到文明稽查、严格稽查、规范稽查。
九、各综合稽查组人员安排
第一组 组长:顾利鹤 副组长:沈高峰 成员:韩铭、陆祥法、陈云佳、毛左华。(依法统计监督员:刘平、徐家祺)
稽查对象:开发区、新仓。
第二组 组长:袁 法 副组长:马力强 成员:沈勤伟、陈华中、阮建芬、王全忠。(依法统计监督员:周谧、许丽萍)
稽查对象:曹桥街道、有关部门(单位)。
第三组 组长:顾栋梁 副组长:施宝观 成员:陈家立、郭娄蕾、陶林花。(依法统计监督员:倪杰、钟卫红)
稽查对象:新埭、林埭、独山港区。
第四组 组长:杨在忠 副组长:纪海亚 成员:胡桂华、沈云华、姜泽育。(依法统计监督员:徐 威)
稽查对象范围:稽查对象:嘉兴港区、当湖、广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