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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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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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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五一”节将至,为确保“五一”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严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五一”期间是我市农产品上市旺季,农产品消费量大,风险隐患相对集中,各镇、街道和局有关职能科站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抓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措施。

各镇、街道和局有关职能科站要根据农产品生产和上市的实际,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以生猪非法使用“瘦肉精”、蔬菜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水产品使用违禁药品等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为重点,规范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五一”前后,要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农产品生产单位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对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技术指导,规范生产技术规程,确保农民按规定使用农药等投入品,并按照间隔期要求合理采收农产品。同时,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切实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当前,要根据禽流感防控工作要求,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和病害产品进入市场,确保上市鲜活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加强值守,防控突发事件。

各镇、街道和局有关职能科站要落实节日值班制度,要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能得到及时处理。同时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务必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农业经济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快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的扩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一三年四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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