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镇属各单位,市属驻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扎实推进“两新工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和谐幸福“东乡第一镇”建设步伐。现就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调整目的
适当调整行政村规模,扩大区域,有利于节约各类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有利于加大公共财政资金的有效投入,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合理配置发挥最大效用;有利于减少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降低管理成本,加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整合人力资源,拓宽选人范围,配强选好村级领导班子。
二、调整原则
(一)优化原则。立足现有基础,充分整合资源,适当扩大区域。从合理设置行政村区域的角度出发,配强选好村级领导班子。
(二)集聚原则。遵循地域相邻、集聚中心,充分整合各村新社区集聚布点规划,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
(三)便民原则。充分尊重行政村历史,考虑村民的利益和习俗,方便村民生产生活,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发挥最大效用。
(四)提效原则。提高村级组织及村干部的办事效能,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提高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五)减负原则。合理调整行政村规模,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减少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降低管理成本。
三、工作步骤
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根据地域相邻、人缘相亲、风俗相近,按照五大原则,将全镇现有16个行政村规模调整为8个村。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的。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论证调整方案并决定成立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指导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二)部署发动,统一思想。召开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部署动员会,明确调整目的和调整原则,全面部署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三)召开会议,形成决议。各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股东代表和村民组长会议,形成村规模调整决议草案,然后根据法定程序入户征求意见,形成行政村规模调整决议报镇人民政府。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镇党委召开会议撤销原各村党组织,并研究决定新行政村建立党委事项,成立新行政村筹建小组。
(四)清产核资,合署办公。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复,各村进行财务清理并形成台帐。经镇行政村规模调整资产清理组对各村财务清理结果进行验收,并在镇指导组的监督指导下做好调整村资产、财务清理移交、归并归档和合署办公等有关具体事宜。
(五)依法选举,配强班子。行政村规模调整合并合署办公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选举产生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
(六)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做好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总结,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归档,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行和村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相关制度,做好完善提升工作。
四、组织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村要把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集中精力和时间做好。
(二)规范操作。行政村规模调整期间,冻结各村一切财务收支,切实防止突击花钱、突击签订协议和集体资产流失。各村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农民及其他经济组织、法人签订的各类未到期的承包合同和责任书,继续有效。
(三)严肃纪律。全镇各村(社区)干部必须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确保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不散布不利于村规模调整言论,不做不利于村规模调整的行为,不贿选,不舞弊。一经发现违法乱纪行为干扰、妨碍、破坏行政村规模调整,特别是拉票贿选、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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