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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科学技术局文件(通知)
平科技发〔2014〕9号
关于召开《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贯彻
落实情况座谈会的预备通知
各有关镇、街道,市级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市人大安排,今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市《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议,此项工作由我局牵头汇报。经研究,决定召开《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座谈会,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座谈会初定于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到时电话通知。
二、参加人员:
1、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市人才办、经信局、财政(地税)局、农经局、统计局、科协、国税局、质监局、平湖经济开发区、新埭镇、独山港镇);
2、市科技局领导;
3、邀请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领导到会指导。
三、内容:
各有关单位就《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座谈交流。
请与会同志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请各有关单位提供书面材料。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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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PAN> 2014年5月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