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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湖 市 审 计 局
平湖市内部审计协会 文件
平审〔2014〕19号
印发《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将《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审计局 平湖市内部审计协会
2014年5月19日
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办法
为有效推动和规范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服务作用,根据《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市政府令44号),特制订本办法。
1、 考核对象
各会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设置
(一)考核内容
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内容由基础建设、业务工作和其他综合附加共三个方面组成。
(二)分值设置
本考核设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建设50分、业务工作50分,其他综合附加按实计分。
二、考核程序
(一)考核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每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对本年度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填写《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考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内审协会。
(二)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市内审协会组成考核组,对上报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考核的有关内容进行实地抽查。
三、考核结果应用
作为市审计局、市内审协会评选、表彰和推荐内部审计工作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本考核办法自2014年起实行。
附件: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考核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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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内部审计工作考核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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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基本分 |
自评分 |
自评说明 |
证明材料 |
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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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 础 建 设 |
1、单位主要领导重视内审工作,分管领导落实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内审工作情况汇报和布置工作,单位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中有内审工作情况。未做到的酌情扣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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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相关会议记录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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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职责明确。机构不全、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明的酌情扣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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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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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有1名以上专职内审人员的得5分,配1名以上兼职内审人员的得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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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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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计划、统计报表、年终总结等材料,每少报1项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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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报材料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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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时参加相关会议的得2分,按片组活动要求按时参加业务交流活动的得2分,每少参加1次按比例扣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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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活动签到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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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上级规定完成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未参加的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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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已参加培训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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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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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 务 工 作 |
7、按时按规定要求完成全市同步审计项目或其他建议项目的得10分,每少完成1项按比例扣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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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项目审计结果报告,并经检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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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每年计划安排对下属单位的审计不少于三分之一,并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的得10分,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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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已完成项目汇总表和审计结果报告,经检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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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积极推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每年安排1-2名以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得5分,未达到的视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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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审计结果文书及其他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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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内部审计机构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范要求开展内部审计业务。视审计业务规范情况酌情扣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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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抽查结果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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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计项目及时按照要求立卷归档。视立卷归档情况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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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抽查结果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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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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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得分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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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 他 综 合 附 加 |
12、注重审计成果利用,提出的专题报告被单位主要领导及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加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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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核实确认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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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通过审计,被审计单位出台内部管理制度的每项加1分;本单位出台制度的每项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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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相关文件并经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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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内审工作积??的加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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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评定后确认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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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积极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根据取得的成效对每个审计项目加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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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审计结果报告并经核实评定后确认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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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内审人员撰写内审理论与实务文章在《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和《中国内部审计》等国家级刊物以及《浙江审计》等省、地市级刊物上发表或获奖的,每篇分别加5分、3分、2分;内审工作业绩、工作动态等信息被署、省、市级以上采用的每条分别加3分、2分、1分,平湖市级采用加0.5分。(同一篇论文或信息等多次发表,则从高计分不累计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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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录用期刊或获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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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积极参加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根据评比结果,获得省内审协会优秀项目,每个项目加5分;嘉兴市内审协会一、二、三等奖,每个项目分别加4、3、2分;本会一、二、三等奖,每个项目分别加3、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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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获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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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内部审计理论研究论文获中国内审协会一、二、三等奖,每篇加10、8、5分;获省内审协会一、二、三等奖,每篇加5、3、2分;获嘉兴市内审协会一、二、三等奖,每篇加4、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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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获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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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内部审计案例获省内审协会一、二、三等奖,每个加3、2、1分;获嘉兴市内审协会优秀奖,每个加1分。以上均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以上被评为优秀的统一按相关评比级次最低档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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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获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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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度内承办上级审计、协会交办的其他任务每项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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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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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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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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