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卫〔2014〕170号
关于公布平湖市放射防护管理规范化医院的
通 知
各医疗机构,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浙江省创建放射防护管理规范化医院工作方案》(浙卫便函〔2014〕129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平湖市医疗机构创建放射防护管理规范化医院工作方案》(平卫〔2014〕125号)的通知要求,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2家医疗机构根据创建标准进行了自查整改,自主申报创建放射防护管理规范化医院。
经市卫生局组织对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评分,认为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2家医疗单位建立健全了领导参与、职责分工明确的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院内所有放射诊疗项目现场评定得分均达到90%以上,且无一票否决不合格项目。经研究,决定将这12家医疗单位公布为平湖市放射防护管理规范化医院。
希望被评为放射防护管理规范化的医院,再接再厉,继续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放射防护管理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执业行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尚未达到放射防护管理规范化要求的其他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和任务,积极组织开展放射防护管理规范化建设。
附件:平湖市放射防护管理规范化医院名单
平湖市卫生局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
平湖市放射防护管理规范化医院名单
|
序号 |
单位 |
得分 |
|
1 |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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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湖市广陈镇卫生院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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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湖市独山港镇黄姑卫生院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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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湖市新埭镇医院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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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湖市林埭镇卫生院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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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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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平湖市中医院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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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平湖市乍浦镇医院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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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平湖市当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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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平湖市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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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平湖市新仓镇医院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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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平湖市妇幼保健所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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