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新仓社区,机关各部门,镇属各单位,市属驻镇各单位,各群团组织:
现将《关于新仓镇做好平湖市创建省文明市活动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新仓镇委员会
新仓镇人民政府
抄报:市委宣传部、市创建办
中共新仓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新仓镇做好平湖市创建省文明市活动
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平湖市关于开展创建省文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平委发〔2014〕26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平湖市创建省文明市活动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完成涉及新仓镇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新仓实际,现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为群众造福、靠群众创建、让群众满意”的工作思路,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入手,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化省级文明市迎检创建,突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整体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全力建设“现代工业强镇、先进文化名镇、生态美丽城镇”为一体的和谐幸福“东乡第一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现代工业强镇”建设,努力创造更加丰裕的物质财富,农民收入明显增加,最终实现物质??理、卫生公厕、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及基本文化设施不断改善。
(二)党政组织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行政村和小城市建设的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全镇各部门办事程序公开、规范、高效。
(三)社会风尚健康向上。主题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丰富多彩,公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显著,群众性文体活动蓬勃开展,教育、引导和带领全镇人民建设共有精神家园,最终实现精神上共同富有。
(四)公共事业均衡优化。教育事业稳步推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不断完善,食品质量与安全得到保证,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得到合法保障,“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五)社会秩序安全平稳。平安创建深入开展,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秩序平稳,治安状况良好,“黄赌毒”有效管控,见义勇为蔚然成风。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六)生态环境优美宜居。深入推进“生态美丽城镇”建设,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城镇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村容村貌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优美整洁。环境保护措施扎实有效,高效生态农业得到大力发展,饮用水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七)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组织完善,领导有力,机制健全,城乡统筹,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高,基层文明创建覆盖面广,农村创建力度大。
三、工作重点
对照《平湖市创建省文明市工作职责分解》的具体要求,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突出重点,整治难点,抓住关键,查漏补缺,全面达标,扎实开展省文明市创建活动,为平湖市在2015年成功创建省文明市做出新仓积极的贡献。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文明市创建的基础工作和中心环节,深入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以“礼仪”为核心的社会公??和睦”为核心的家庭美德教育和以“友善”为核心的个人品德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和先进模范人物示范作用,弘扬真善美,反对假恶丑。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做一个谦恭有礼的平湖人”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网络文明等四大文明引导活动,引导和鼓励人们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开展“身边好人”选树、“十美”系列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弘扬新仓精神,大力宣传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引导广大群众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着力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文化工作服务基层、服务农民的力度,广泛开展“送文化”、“种文化”活动,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城乡文化资源共享,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求知、休闲、娱乐等多样化文化需求。结合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重要传统节日,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广泛开展节日民俗、文化娱乐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积极实施“春泥计划”工作,按照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长规律,精心设计载体,满足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为广大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
(三)加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完善城乡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环卫等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使城乡居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享有同等的便利条件。全面推行“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五水共治”和“三改一拆”,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快危房改造,加强绿化建设,着力解决乱张贴、乱搭建、乱设摊、乱停放、乱堆放和乱倒垃圾等问题,推动村庄美化、环境净化。深入推进平安村镇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德治、法治、自治”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强农村文明社区建设,努力营造管理民主、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环境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推进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公共产品供给、设施网络、人才资源、技术支撑等公共服务建设,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镇村便民服务中心政风行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联动机制,实现社会就业平等充分、社会保险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全面协调、社会关系和谐稳定、管理服务规范高效,城乡居民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发挥农技专家、科普人员、种植养殖能手的作用,向农民传授实用生产技术、职业技能,帮助提高增收致富能力。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具体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工作部署阶段(2014年5月~6月)。建立新仓镇为做好平湖市创建省文明市工作领导机构,组建创建工作专项组,制定下发实施意见,召开全镇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广泛发动,统一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认识,传播文明,积极参与,大力营造创建省文明市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7月~2015年4月)。按照《平湖市创建省文明市工作职责分解》的工作要求,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保重点、攻难点、补弱点、显亮点,逐项抓好落实,全面推进创建活动。特别是要针对城乡卫生、村容村貌、交通秩序、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和农村“治水”、“两违”、“三乱”等创建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同时,加强创建工作督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各项工作开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5月~8月)。对照市对镇创建工作的反馈意见,及时查漏补缺,分解问题,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倒逼机制,发动干部群众,集中精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创建质量。
(四)迎检冲刺阶段(2015年9月~11月)。对照《平湖市创建省文明市工作职责分解》的工作要求和所需承担的职责,加强督查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台帐资料,迎接市里组织的模拟测评,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推动创建活动向广度深度发展,积极配合,做好迎接省文明委对平湖市创建省文明市工作的全面检查评审。
(五)长效管理阶段(2015年11月以后)。省测评组测评后,根据测评标准和反馈结果,按照平湖市的要求,做好长效管理工作,为平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我镇创建全国文明镇夯实基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创建新仓镇为做好平湖市创建省文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省文明市创建的日常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各村、社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活动的统一领导,制定工作规划,明确责任目标,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以创建工作为己任,敢抓敢管,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专项组和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对照责任分解的内容,全力以赴,常抓不懈。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树立全镇“一盘棋”的思想,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各司其职,齐抓共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创建工作。
(三)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各村、社区要进行发动部署,动员全镇居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全镇形成说文明话、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事、树文明形象的浓厚氛围。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巡逻值勤、文明劝导、文明共建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四)完善机制,加强督查。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我镇在创建全国卫生镇、省文明镇的工作经验,建立镇领导现场办公、工作例会、问题信息通报、创建工作督查、群众举报投诉和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要完善考评奖惩制度,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履行职责不认真、完成创建任务不及时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惩戒,追究相应责任。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开展舆论宣传、环境宣传、活动宣传,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创建氛围。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创建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报道各村社区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投入创建活动的态势和典型事例,推广各村社区、各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营造强有力的舆论宣传声势。
附件:1.新仓镇做好平湖市创建省文明市工作领导小组
2.《浙江省文明市测评体系》指标分解
3.“窗口行业”考察操作表
附件1:
新仓镇做好平湖市创建省文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 健、戴 振
常务副组长:邵秀俊
副 组 长:王利民、毛明芳、何小云、何春浩、顾炯杰、费伟峰、孙颖健、黄金良、邵 辉、蒋付根、沈华元、董碧颖
成 员:纪委、人武部、组织办、宣传办(文明办)、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管理办、规划建设管理办、综治办、财政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新仓检察所、工会、团委、妇联、民政办、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劳动监察中队、安监站)、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城管中队、民防应急中心、文化站)、农办(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统计与信息中心、消防中队、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成校、国土资源所、环境监察中队、广电站、卫生监督所、交警中队、水务集团新仓营业所、工商所、供电营业所、移动、电信、各村(社区)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专项工作组,顾炯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虹、王晓嫣为办公室成员。七个专项工作组分工如下:
一、综合发展专项组
组 长:邵 辉、蒋付根、沈华元、董碧颖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
责任部门:党政综合办、规划建设管理办、财政所、经济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统计与信息中心、广电站
职责: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实现全街道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建设和城乡交通、文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负责《浙江省文明市测评体系》中“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测评项目考核指标资料收集汇总、实地考察点达标等工作。
二、党政组织专项组
组 长:何小云、何春浩、顾炯杰
牵头部门:宣传办(文明办)
责任部门:组织办、纪检办、党政办、综治办、便民服务中心
职责:深化政务环境优化,不断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广泛开展窗口单位行业、行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与效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负责《浙江省文明市测评体系》中“党政组织坚强有力”测评项目考核指标资料收集汇总、实地考察点达标、问卷调查等工作。
三、社会风尚专项组
组 长:顾炯杰、董碧颖
牵头部门:宣传办(文明办)
责任部门:综治办、团委、妇联、科协、派出所、文化站、e="LINE-HEIGHT: 27pt; TEXT-INDENT: 32pt; MARGIN: 0cm 0cm 0pt;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layout-grid-align: none" class=MsoNormal>职责: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扎实开展“种文化”活动,不断深化乡风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村规民约修订、道德讲堂、身边好人评选、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等载体活动,不断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负责《浙江省文明市测评体系》中“社会风尚健康向上”测评项目考核指标资料收集汇总、实地考察点达标、问卷调查等工作。
四、公共事业专项组
组 长:顾炯杰、邵 辉、董碧颖
牵头部门:社会管理办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财政办、总工会、文化站、团委、工商所
职责:优化公共教育资源,加快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险和养老助残服务建设,不断强化食品质量与安全整治,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安居乐业”。负责《浙江省文明市测评体系》中“公共事业均衡优化”测评项目考核指标资料收集汇总、实地考察点达标等工作。
五、社会秩序专项组
组 长:费伟峰、孙颖健
牵头部门:综治办
责任部门:派出所、经济发展办、交警中队、新居民事务所
职责:完善和健全打防控体系,不断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和深化“平安新仓”创建成果,改善社会治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力度和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力度,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切实增强居民群众安全感。负责《浙江省文明市测评体系》中“社会秩序安全平稳”测评项目考核指标资料收集汇总、实地考察点达标、问卷调查等工作。
六、生态环境专项组
组 长:邵 辉、蒋付根、沈华元、董碧颖
牵头部门: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经济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治水办、“三改一拆”办
职责:深化“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工作,深入开展生态镇、生态村等创建活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集中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专项整治,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任务,切实提升我市城乡环境质量。负责《浙江省文明市测评体系》中“生态环境优美宜居”测评项目考核指标资料收集汇总、实地考察点达标、问卷调查等工作。
七、创建活动专项组
组 长:顾炯杰
牵头部门:宣传办(文明办)
责任部门:组织办、社会发展办、妇联、残联
职责:做好浙江省文明市创建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配合做好浙江省文明市入户调查、满意度测评有关配合工作。负责《浙江省文明市测评体系》中“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测评项目考核指标资料收集汇总、实地考察点达标、问卷调查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