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党委,新仓社区党总支,机关党支部,镇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市属驻镇各单位党支部,各群团组织:
根据《关于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下村兼任“第一书记”的通知》(平委办发〔2014〕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和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经研究决定:
周国权同志任中共新仓镇三叉河村委员会第一书记;
周新根同志任中共新仓镇友联村委员会第一书记;
马雪明同志任中共新仓镇石路村委员会第一书记;
周玉根同志任中共新仓镇秦沙村委员会第一书记;
朱健同志任中共新仓镇双红村委员会第一书记;
周琪根同志任中共新仓镇芦湾村委员会第一书记;
赵阳同志任中共新仓镇杉青港村委员会第一书记;
潘川弟同志任中共新仓镇中华村委员会第一书记。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至2014年12月31日。
附件: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村“第一书记”工作职责
中共新仓镇委员会
抄报:市委办、市委组织部
抄送:各第一书记
中共新仓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