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平湖市财税局委员会文件
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支部、科室(单位):
《2015年平湖市财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平湖市财税局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
主动公开
平湖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印发
2015年平湖市财政地税系统
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财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和省厅、省局的工作部署与要求,围绕财税中心工作,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进一步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为全市财政地税国资中心工作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履行“两个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认真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4+1”责任落实机制,细化出台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和各科室(局)、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的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财税业务工作融合起来,做到部署落实、检查考核、评优评先紧密结合,年终要向局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实情况。
(二)认真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坚守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各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目标化”的要求,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同时,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力度和深度,实施专项检查和整体检查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找出问题找准问题,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二、严明党的纪律,保证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举措顺利实施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严明党纪为治本之策,强化党的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始终做到对党组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二)切实保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强化执行力建设,围绕局党委确定的年度财税工作目标任务以及本单位反腐败牵头工作和规范权力运行重点专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并完善督查机制,促使财税改革发展各项任务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工作推进不力的、失职渎职以及“四风”问题突出的,敢于动真碰硬,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领导责任。通过行政问责的刚性化和常态化,不断增强纪检监察的执纪权威。
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促进作风效能状况持续改善
(一)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禁令”,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参与“酒局、牌局”以及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严肃查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宴请等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ǘ?┙?⒆鞣缃ㄉ璩ばЩ?啤?将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在坚持中见常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完善细化规范公务行为的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要予以严肃处理。
(三)着力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始终将维护群众利益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使用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整治、税收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大对强农惠农、“五水共治”、民生工程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骗取减免税等行为,千方百计落实税收政策、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四、注重治本抓源,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一)强化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认真落实平委办《关于全面推行镇街道、部门单位“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通知》要求,督促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重大决策事项及集体决策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并通过各种方式征求基层、局机关和服务对象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建议。
(二)促进公共权力阳光运行。认真落实“三单一网”工作,建立权力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化网上审批、首问责任、告知承诺、限时办结等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结合财税实际,抓好防止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落实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因地制宜的制定公款存放办法,督促有财政存款帐户的单位(科室)规范管理,坚持集体决策、竞争性存放,做好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注重节点防治,突出财税重点领域和权力节点,严格执行利益回避、从业限制和离职后行为限制等制度。
五、推进科技促建,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
(一)加强财税特色内控机制建设。按照《平湖市财政地税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认真梳理财税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建立具有财税特色、符合当地实际的组织管理架构和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对财税业务及管理中的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将风险化解在流程中。
(二)深化廉政效能模块成果运用。充分运用“数字财政”和《税友龙版》廉政效能风险防控系统等信息平台,借助制度力量和科技手段,加强流程监控和痕迹管理,实现对高风险部位的风险锁定和权限控制,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和腐败发生。
六、注重廉政宣传教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敬廉崇洁的浓厚氛围
(一)切实加强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分层廉政思想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认清新形势、明确新要求、适应新常态。落实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等制度。机关各支部、各基层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把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精神和有关规定纳入学习范围,每年组织反腐倡廉学习不少于4次。抓好廉政警示教育、新录用公务员、新提拔中层干部和工程建设领域岗位人员廉政谈话、廉情约谈及重要节假日廉政短信提醒等工作。
(二)大力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围绕财税文化建设,结合财税工作实际,在机关、基层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为题材的文化作品征集、演讲比赛、丰富财税网站反腐倡廉宣教内容、组织主题宣传教育等活动,大力倡导廉洁、诚信、自律、守法等道德规范,强化财税干部反腐倡廉的道德约束力,营造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文化氛围,增强违纪违法“不能为”的意识。
七、落实“三转”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
(一)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省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七个一律”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上级明令禁止的,自己坚决不做,用铁的纪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按照省厅、省局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各项要求,配齐配强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力量,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积极为特邀监察员、兼职监察员参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和工作平台,有效构建内外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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