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2015年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和落实中央信访工作改革重要精神的关键之年。全镇2015年信访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平委办发〔2015〕 20号文件精神,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大力推行阳光信访,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努力形成法治、为民、公正、透明的新型信访工作模式,为加快建设和谐幸福的 “东乡第一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确保无因信访问题造成的恶性事件发生;力争重要时段不发生越级上访、无赴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控制越级上访、重复信访和到本镇的集体访;提高初信初访和民生问题按期处理率和满意率。工作任务主要是:
一、强化一种理念,以法治思维规范信访行为
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牢固树立“信访法治”理念,切实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一要加强宣传。认真实施《关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以“六五”普法和国务院《信访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推进“依法信访”宣教活动的常态化,引导群众以理性合理的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形成“合理诉求正常途径就能解决、违法上访依法予以打击”的氛围。二要完善考核。以法治理念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考核办法,更加注重办理质量,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考核比重,努力形成正确的激励机制。坚持实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及“一把手”负责制度,继续将信访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列入“平安新仓”和全员维稳责任制考核体系。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把握两个关键,以依法治访打造阳光信访
1、推进“依法治访”。进一步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渠道,落实“法定途径优先”要求,对无法进入仲裁、复议、诉讼等法定渠道的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启动办理、复查、复核程序,杜绝以信访终结代替司法终结,最大限度地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矛盾纠纷,树立起合理合法的诉求只要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的导向;全力支持涉法涉诉改革,协助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属地稳控等后续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闹访、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上访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坚决遏制“以闹求决、以访谋利”等不正常现象。
2、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行“阳光信访”,细化流程管理,实现进入系统的初次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提高群众参与率和知晓率,主动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打造公开透明信访工作新模式;完善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认真抓好有效满意度评价的结果运用,跟踪督查不满意评价,借群众评价之力,倒逼责任落实。
三、突出三大重点,以规范办理推动案结事了
1、突出信访积案化解。组织和协调各方力量攻难点、破难题,最大程度地减少信访存量。继续滚动排摸梳理一批重复性、群体性信访和积案,通过签订信访责任书、实施各级领导包案调处、建立专门处置小组、开展集中会诊,综合运用调解、协商、教育、疏导、救助和终结等办法,合力推动“案结事了”;对上级挂牌交办的信访积案,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力争实现“零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