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当街办〔2016〕7号
当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
通 知
各行政村、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街道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普查是国家统一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组织开展农业普查,全面查清“三农”现状和变化情况,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街道各行政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普查工作,充分认识到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农业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农业普查任务。
二、明确任务要求
(一)普查对象:我街道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
(二)普查的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的主要内容: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四)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街道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平湖市当湖街道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领导和组织全街道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合力做好本次农业普查工作,并指定1名相关人员担任联络员。在具体工作中,涉及农业产业发展状况、规模经营农业和农业生产单位普查等方面的事项,由街道经发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财政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宣传办负责和协调。
各行政村要于2016年3月底前组建农业普查小组。各行政村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宣传动员、试点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处理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本次普查所需经费,由街道办事处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附件:当湖街道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
抄送:平湖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平湖市当湖街道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陈 伟
副组长:符勤华
李夏岚
成 员:俞春峰 (街道经发办)
葛 琰 (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
成根良 (街道财政所)
张 健 (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徐红梅 (街道国土所)
张黎明 (街道广电站)
王明华 (街道经营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符勤华同志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