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本局各单位:
现将《平湖市公安局2016年“110宣传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平湖市公安局
平湖市公安局2016年“110宣传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以“群众的110,你我的30年”为主题,以30周年为切入点,以展示成果为着力点,以继往开来为落脚点,大力宣传我市公安机关在深化公安改革方面的工作成效和创新的服务举措;大力宣传反诈骗、反毒品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的知识;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灾害救援、应急处突和救危解难等方面的先进事迹;曝光一些恶意骚扰、滥打110的反面典型,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理解、爱护110,共同促进110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110宣传日”活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由常务副局长李中华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局公关办、指挥中心、纪委督察、经侦、治安、刑侦、禁毒、巡特警、情报、出入境、交警、网警、消防、法制、警务保障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平湖公安深化公安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创新举措。
(二)宣传我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介绍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和工作机制。
(三)宣传正确运用110报警台维护人身财产安全的知识。
(四)宣传我局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成绩和战果。
(五)宣传反诈骗、反毒品、防火防盗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知识。
(六)宣传公安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七)宣传公安装备科技信息化水平。
(八)宣传公安先进人物、感人事迹。
四、宣传形式
(一)“110宣传日”广场宣传。2016年1月10日,在大润发超市商圈举行公开宣传活动,布置展台并悬挂本年度110宣传活动主题横幅,同时邀请社会应急联动单位提供服务咨询、组织民警到场宣传防盗抢、防诈骗知识,交通、消防安全知识,展示科技装备等。并开展扫“平湖公安”微信码送纪念品活动。(责任单位:局相关部门警种、当湖派出所、各级社会应急联动成员单位)
(二)走进“110”。“110宣传日”当天,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和新闻媒体走进警营,参观特警和基层处警单位,亲身体验一线接处警、特警巡逻岗位,实现零距离互动,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和服务民生方面作出的努力,加深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局指挥中心、巡特警,交警、各派出所)
(三)专题报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短信等新闻资讯渠道开展深入宣传;充分发挥公安微博、微信的集群优势,积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互动。(责任单位:局公关办)
(四)服务社区。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居民、社区、学校、场所、企业、工地等,发放传单、张贴标语,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现场办证等服务。(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五)现场返赃。安排民警对近期破获的侵财案件中查获的赃物进行统一的现场返赃,增强群众对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信心。(责任单位:刑侦大队、各派出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向局领导小组做好工作汇报,加强110宣传日的组织领导。指挥中心牵头做好110宣传活动方案和统计相关数据;公关办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业务警种按照各自职责准备宣传资料,参与广场现场宣传活动;警务保障部门做好宣传点保障工作。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本次活动要突出“群众的110,你我的30年”宣传主题,以“110宣传日”广场宣传、“走进110”、现场返赃等活动为抓手,向公众展示平湖公安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的一系列工作成果。
(三)密切配合,确保实效。参与宣传活动相关部门要根据方案切实做好宣传准备工作,参与宣传活动的民警(除特警外)统一着冬常服(天气寒冷可带警用大衣)。活动后,请各单位于1月11日10时前将《2016年“110宣传日宣传活动统计表》及影音资料报局公关办(联系人:李杨,联系电话:511619 邮箱:liyang@jxs.zj)汇总,由指挥中心于1月11日14时前报嘉兴市局。
附件:1.宣传标语
2.邀请参加联动单位名单
3.宣传日活动安排
4.2016年“110宣传日宣传活动统计表
附件1
宣传 标 语
1.群众的110,你我的30年
2.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城市
3.崇尚法律权威 维护法律尊严 培养守法习惯 强化用法意识
4.加强法治宣传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嘉兴
5.着力打造平安新高地 拓展护航发展新路径 树立过硬队伍新形象
附件2
参加110宣传日联动单位
城管局
市场监管局
法律援助中心
水务集团
注:请以上单位确定1至2名人员参加宣传活动,并于1月8日16时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各单位宣传资料及宣传物品请自行准备。联系人:董伟,18368312008,政府网666170,传真号码:85022613。
附件3
“110宣传日”活动安排
一、时间:2016年1月10日下午13:30开始,为期半天;参与宣传人员自行提前半小时入场准备。
二、组织:局机关各部门联合开展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发赃单位统一至广场宣传点发赃;其他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三、地点:大润发超市和巡特警大队、各派出所同时开展宣传活动,局机关有关警种与当湖派出所参与大润发超市宣传;当湖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和巡特警大队开放接受群众参观;公关办组织人员接受网民提问和咨询;其他派出所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活动地点。
四、分工:
(一)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与大润发超市宣传;
(二)场地落实、桌椅准备摆放等于上午10时前安排妥当;(责任单位:指挥中心,公关办、当湖派出所配合)
(三)宣传图板展示(公关办20块、交警大队20块、消防大队10块),于上午10时前在宣传点摆放整齐;(责任单位:公关办,交警大队、消防大队配合)
(四)联系参加宣传活动的市社会应急联动单位;统一印制公安110宣传资料;局指挥中心将现场视频监控探头调整至会场方位,将宣传现场视频图像实时传输至局指挥中心;(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五)1月7日后,“群众的110,你我的30年”等宣传横幅的统一制作;组织各类媒体报道“110宣传日”各项活动;宣传平湖公安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汇总《2016年“110宣传日宣传活动统计表》、影音资料并于1月11日10时前报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公关办)
(六)公关办、指挥中心、交警大队、刑侦、消防大队各2名,治安、法制、禁毒、出入境、当湖派出所各1名民警参加广场宣传活动,现场返赃由刑侦大队统一组织;(各单位参加人员名单于1月8日16时前报指挥中心)。除公安110宣传资料外,各单位自行准备宣传业务内容的资料;(责任单位:公关办、指挥中心、交警、刑侦、治安、法制、禁毒、出入境、当湖派出所、消防)
(七)“110宣传日”当日,广场宣传点、局机关大院及各处警单位悬挂宣传横幅,在广场宣传点主要位置悬挂“平湖市‘110宣传日’活动暨社会应急联动宣传咨询”等横幅;交警大队各路面LED显示“110宣传日”活动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公关办,交警、各派出所、消防、巡特警等处警单位)
(八)当湖派出所分别组织20名左右的群众、社会团体参观本所综合指挥室及巡特警大队,并组织群众体验110接处警工作;巡特警大队在驻地展示装备,与群众互动;(责任单位:当湖派出所、巡特警大队)
(九)广场宣传点安全保卫及秩序维护,1月10日上午13时前人员到位,确保场地周围安全,做好清场准备及周边道路秩序维护;(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当湖派出所为主,巡特警大队配合)
(十)在局机关开展110宣传活动的同时,结合岁末年初治安形势特点,进一步推进刑事警情压降等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十一)做好“110宣传日”活动广场宣传点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室)
附件4
2016年“110宣传日”宣传活动统计表
制表单位: 制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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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效果 |
传统媒体 |
网络媒体 |
现场活动 |
参观警营 |
其他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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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 |
报纸 |
广播 |
微博 |
访谈 |
手机短信 |
微信 |
其他 |
表彰活动 |
竞赛 |
上街宣传 |
文艺演出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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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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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群众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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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标语材料横幅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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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单位认真汇总填写该表。如有未涵盖的内容,请在其他栏目中填写,或单独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