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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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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平人社〔20161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现将局2015年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32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以“加大改革力度、助力经济转型、保障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求真务实,攻坚克难,为加快地区发展、增进百姓福祉、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人才引领,服务创新驱动

(一)加强人才服务。坚持领军人才企业月走访制度,推进人才强企培育工作,征集企业技术难题60多项,帮助8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联系。实施人才项目合同化管理,组织27个人才项目与平台签订落户合同。开展12个人才项目中期评估,协调解决人才及其项目问题30余个,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大力实施名校优生工程,11位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到10家企业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扎实推进争千创亿工程,全年领军人才企业销售收入达4.8亿元,其中超千万元企业12家。认真做好职称申报和审批服务。

(二)强化人才引进。优化产业(项目)招才、机构引才、自主培养等方式,认真做好人才引进培育工作。重点接轨上海,积极巩固与上海复旦大学、交通大学等高校的交流合作;拓展与上海留学生企业协会等团体的对接。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浦江人才平湖行”、“百名博士平湖行”和浙江平湖(清华大学)专场招聘会等活动40余次,累计接待高层次人才来平考察800余人次。我市共申报嘉兴领军人才112名,入围嘉兴领军25名,其中创业类22名、创新类3名,4家企业入围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累计引进各类人才6577人,其中高层次人才512人。

(三)注重本土培育。坚持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技能人才培养。组织开展2015年平湖市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产生67名技能人才,积极参加嘉兴市级技能竞赛,总成绩列各县市区第一。组织764人(涉及11个工种)参加全国、全省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组织参考人数和工种列嘉兴五县(市)第一。评选第二批平湖市首席技师9人、第二批平湖市技能大师工作室4家。新获评浙江省首席技师1人、嘉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全市组织各类培训班308期,技能鉴定发证14137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7015人,其中新技师314人。

(四)优化人才环境。推进政府实事项目“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确定总体方案,完成土地划转,实施基建改造,一期1000万设备到位。落实人才政策,全年发放人才发展资金2312万元。助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探索与上海等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合作,新增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3家。加强一期人才公寓的管理服务,加快推进二期人才公寓装修进程。

二、坚持就业为本,推进提质稳量

(一)优化就业环境。制定出台《完善城乡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意见》、《平湖市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操作办法》等政策,从落实公益性岗位补助、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方面营造了宽松的就业创业环境。全年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类扶持资金4315万元。同时,在实现基层服务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编印基层人力社保平台《宣传手册》和《业务经办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优化经办机制,加快业务延伸。同时,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就业状态调查,加强外国人就业许可管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功能和保障作用。

(二)强化供需对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机构整合,四个乡镇先后建立人力资源分市场并投入使用,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以周四综合性人力资源招聘为常态,“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为主阵地,建好供需平台。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会58场,进场单位2705家,提供就业岗位3.8万个,1.2万人达成录用意向。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和缺工调查、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季度分析等多位一体的就业统计分析体系,提高研判能力。同时,推进“一网三库”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挖掘平湖人才信息网企业人才需求信息、人才求职信息、人才通人才档案信息及高校资源信息,提供精准化人才招聘服务。全市新增就业1.3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85%,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三)强化重点援助。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接收应届毕业生档案3149人,实名登记及数据导入应届毕业生2767人,落实实习基地58个,对19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就业援助。在就业困难人员帮扶上,完善认定办法,建立退出机制,提供动态精细化服务,积极挖掘就业岗位。全年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50个,公益性岗位到岗人数446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村劳务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全市共有规范化农村劳务合作社29家,社员3051人。全年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5255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961人。

(四)强化创业带动。出台《平湖市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认定暂行办法》等政策。通过基层宣讲、网站和微信等手段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宣传和电商创业调查。开展特色创业小镇试点,新认定创业基地7个、大学生创业园1个,创业平台总量增加到27个。挖掘创业典型20名。组织参加第二届嘉兴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大赛,获得前两名。积极开展IYB创业师资培训班、网络创业模拟实训班等创业培训,累计培训1537人次,营造了积极的“大众创业-HEIGHT: 30pt; TEXT-INDENT: 32pt; MARGIN: 0cm 0cm 0pt;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mso-char-indent-count: 2.0" class=MsoNormal>三、坚持全民共享,保障民生改善

(一)完善政策体系。根据各基金运行和参保现状,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的通知》、《关于完善平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和基本生活补助金标准的意见》等三个文件,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把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企业负担减轻时机,实现全员参保。

(二)推进扩面参保。按照“线上比对,线下调查,审核录入”方式,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精准掌握参保基础数据。全面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工作。以本地户籍人员全员参保为重点,努力扩大五险覆盖面,全市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净增参保人数分别为25104人、8174人、6650人、8544人、4323人,累计参保分别为32.2万、31.3万、19.5万、29.5万、22.4万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累计参保21.7万人,参保率99.6%

(三)加强基金管控。按照“受理、初审、复核、审批”环节,修改完善业务操作标准,形成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管理各环节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加强异地认证,稽核6800余份记录,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以医保基金监管为重点,制定《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人管理的通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对25家违规定点零售药店作出处理,其中2家定点零售药店被取消定点资格。

(四)提高经管水平。认真做好五大保险180万人次的日常管理工作,全年经办业务30余万笔。全年征收各类社会保险基金30.7亿元,支出34.2亿元,稳步提升、及时发放各类待遇。推进“社银互联”,全面实现社会保险待遇“零现金”支付。开发完成合医并入社保系统、基本医疗保险远程报销系统,实现同人同库管理和同平台资源共享。开展本地数据备份及演练,拓展网上办事项目,推行业务经办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加强社保档案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服务。全面启动新一轮7.5万名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全年审批退休职工7380人,审核各类社保资格条件2151人。工伤认定4466件,同期下降12%;组织劳动能力鉴定61407人次。

四、坚持规范精细,深化人事管理

(一)规范用人机制。精心组织招考工作,认真指导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及交通系统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确保考录工作公平公正。今年共录用93名公务员、3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强对社会事业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公布《2015年平湖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专业目录》。为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动(交流)的若干规定》。同时,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及长病假人员管理。

(二)规范培训考核。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修订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诫办法。做好上年度考核及末位告诫工作,确定考核末位告诫对象13名。以“日志式管理”为依托,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举办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第三期事业单位负责人培训,分别组织全市公务员与专技人员参与《心理调适与健康人生》与《心理健康与调适》的培训考核。规范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日常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三)规范收入分配。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改革工作,开展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准备。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审批工作。进一步完善分配机制,认真指导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开展对镇街道成校和幼儿园超发收入清退整改,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做好日常工资管理,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和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工作。

(四)规范军转安置工作。组织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前移培训,进一步强化军转干部的教育管理,妥善接收安置2015年度军队转业干部3名。根据上级政策,开展企业军转干部走访慰问,累计发放慰问费81.3万元,确保全市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坚持公平正义,筑牢和谐之基

(一)加强基础建设。深入实施“双爱”活动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宣传服务与依法行政并重,连续十一年开展镇街道全覆盖的基层宣传系列活动,创新开展订单式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到99%以上。

(二)加强日常监察。健全执法体制机制,完善日常巡查、分类监管、信用管理、专项检查等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分工,强化劳资纠纷隐患排摸,对劳资纠纷隐患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管,落实专人跟踪帮扶和督查。全年主动监察企业2938家,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2300余份,书面审查企业7260家,企业信用评价1885家。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累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633起,涉及职工4109人,妥善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26起和欠薪逃匿案件21起,责令支付职工工资3949.54万元。

(三)加强重点监管。以建筑施工、租赁经营等领域为重点,落实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目前全市已累计有816家租赁企业缴纳欠薪保证金16004.3万元,其中服装箱包租赁企业欠薪保证金的缴纳比率达到80%以上。415家租赁企业的出租方按要求签订了承诺书。加强动态监管、集中治理和举报投诉查处,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我市今年已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规范行业用工行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欠薪整治等专项行动,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51起,行政处罚(处理)案件27起。

(四)加强依法调处。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与法院、法制办建立三方座谈会诊制度,实现行政复议、诉讼胜诉率100%。坚持调解优先,推进全程调解,设立独山港镇派出庭,实现调处关口前移。今年成立洁具行业协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延伸了基层调解平台,并汇编《劳动仲裁典型案例》,规范企业用工秩序。全年受理案件323起,结案率100%,其中裁决38起,调解285起,调解率88%。此外,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来电及交办件3600余件次,“12333”电话咨询1.7万个,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地方稳定。

六、坚持从严管理,强化队伍建设

(一)完善工作格局。强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调整,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起“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工作机制。在全系统实施廉洁自律“零报告”制度及关键岗位人员提醒约谈制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地拆迁安置保障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在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开展自查,市督查组重点检查、督查后,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点名通报和整改落实,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征迁工作。此外,为预防岗位廉政风险,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情况的监督,促进社保经办工作规范化。

(三)注重抓早抓小。开展经济建设领域岗位廉政风险再排查,共对41人开展专项排查,排查岗位潜在风险97条,建立防控措施117条。开展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集中排查工作,并推行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承诺制度。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全局参与排查作出承诺人数54人。开展关键岗位人员提醒约谈制度,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体约谈9个科室单位,个人约谈10人次,并建立重点岗位人员台帐。

(四)强化教育监督。坚持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并结合重点时段,强化廉政教育,开展廉政提醒,认真执行廉政过节零报告等制度。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心·人社梦”系列教育活动。新聘6名行风监督员。以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保窗口为重点,采取定期巡查和随机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扩容飞行检查内容,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此外,认真处理信访转办件,均按规定及时联系送达。全局开展教育活动39次,开展专项行动45次,下发通报7期,行政处分1人。


 

 

 

 

 

 

 

 

 

 

 

 

 

 

 

 

 

 

 

抄送:市府办,何健副市长。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3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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