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当街办〔2016〕21号
关于转发开展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暨家庭作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暨家庭作坊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平委办发〔2016〕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关于开展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暨家庭作坊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
2.当湖街道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暨家庭作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3.当湖街道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暨家庭作坊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附件1
关于开展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暨家庭作坊
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决策部署和“十三五”规划目标,按照平湖市无违创建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年”活动、“五个平湖”建设工作要求,乘势而为抓冲刺,加快重点区域、重点类型违法建筑处置进程,经研究,决定从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暨家庭作坊拆违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按照“存量快拆除、新增零容忍、无违早创建”的要求,补短板,找问题,重点围绕工业企业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不符合环保要求、未整改到位以及侵占红线、蓝线的企业违建,家庭作坊,粮食、供销等国有集体资产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经营,沿街沿路等领域违法建筑进行整治,要同“五水共治”、“四边三化”、“四换三名”等紧密结合。通过“行政推动拆除一批、生态倒逼淘汰一批、转产转业退出一批,堵疏结合消化一批”。确保专项行动拆除72万违法建筑,为完成全年任务和成功创建“基本无违建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
(一)拆除企业内严重影响消防车通行和操作、人员安全疏散的、严重影响消防水源使用的、占用防火间距的、破坏防火分区等五类涉及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结合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运用,重点清理整治D类企业。
(二)拆除各类违建家庭作坊,重点是影响消防安全、不符合产业导向的低、小、散家庭作坊以及原“两户一体”未整改到位的遗留户。
(三)拆除旧住宅区、城中村、城镇核心区域等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和影响镇容村貌的乱搭乱建。
(四)拆除粮食、供销等国有集体资产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经营的违法建筑。
(五)拆除公路沿线、入城口等重点区域的存量违法建筑。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3月底前)。各镇街道、相关部门按照《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拆除专项整治判定标准》,对“城中村”、“农村居民区”、“外来人员集中租住区”、“住宅小区”、工业企业和城镇核心等区域进行重点排查与核实,建立台账。在排摸中发现存在特别重大隐患的违法建筑,应做到边排摸边整治。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擅自建设的,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或落后产能的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等的家庭作坊建立基础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7月)。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开展工作,建立“条推块管”联动推进机制,对拒不配合拆除的,要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强制拆除。对“违建大户”、“遗留大户”、“疑难大户”要挂牌督办,确保7月底前攻坚行动取得成效。
(三)扫尾验收阶段(2016年8-9月)。各镇街道做好查漏补缺,对尚未完成的任务要攻坚扫尾。市“三改一拆”办、公安消防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判定标准对各镇街道专项行动进行考核验收。要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全面落实禁止新增违法建筑的各项长效管理措施。9月份做好迎接嘉兴市消防支队和“三改一拆”办的联合检查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各镇街道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及时成立专项行动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行动落到实处。公安消防、安监、经信、环保、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综合执法、供电、供水等市级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合心合力,齐抓共管,全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序有力开展。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消防部门要及时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人员学习掌握《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判定标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LED电子屏等手段展开宣传,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违法建筑、整改不力的单位适时进行曝光,深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村(社区)有关人员和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氛围。
(三)加强研究、综合施策。影响消防安全的工业企业违建和家庭作坊专项整治是一项堵疏结合的系统工程,应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成相应的配套措施。各镇街道、经信、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应对工业企业违法建筑按照违法建筑的性质,综合运用拆除、补办、提升等措施予以处置;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家庭作坊和小微企业,通过闲置标准厂房“去库存”等方式,积极引导进入标准厂房和工业集聚区。
(四)严格督查、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继续开展市领导带队的实地督查活动,督考办、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督查组,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督促拆违行动快速推进。建立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各镇街道从4月份起,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三改一拆”办和消防部门,由“三改一拆”办每周进行排名通报。
(五)严明纪律、严格问责。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查自纠,纪检组织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中不支持、不配合、履职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予以问责处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连续四周排名全市后两位的,相关镇街道要作出书面说明。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效作为年度“三改一拆”、“无违创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关于开展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暨家庭作坊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关于开展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暨家庭作坊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
单位:平方米
| 镇街道 | 全年拆违任务 | 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 | ||||
| 专项整治拆违任务 | 工业企业拆违任务 | 家庭作坊拆违任务 | 其他重点类型、重点区域拆违任务 | |||
| 个数 | 面积 | |||||
| 当湖街道 | 125000 | 72000 | 42000 | 50 | 10000 | 20000 |
| 新埭镇 | 165000 | 120000 | 55000 | 200 | 50000 | 15000 |
| 新仓镇 | 115000 | 102000 | 42000 | 150 | 45000 | 15000 |
| 独山港镇 | 165000 | 120000 | 55000 | 200 | 45000 | 20000 |
| 广陈镇 | 80000 | 60000 | 30000 | 100 | 20000 | 10000 |
| 林埭镇 | 80000 | 70000 | 30000 | 100 | 30000 | 10000 |
| 钟埭街道 | 145000 | 100000 | 55000 | 100 | 30000 | 15000 |
| 曹桥街道 | 125000 | 76000 | 41000 | 100 | 20000 | 15000 |
| 合计 | 1000000 | 720000 | 350000 | 1000 | 250000 | 120000 |
附件2
当湖街道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暨家庭作坊
专项整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伟
副组长:马云峰 莫林健 袁知峰 张建平
成 员:街道纪委、组织办、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规划建设管理办、综合治理办、财政办、国土资源所、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环卫所、村管站、新闻中心、工商所、供电营业所、和市自来水公司营业二所主要负责人。
附件3
关于开展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暨家庭作坊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
单位:平方米
| 责任主体 | 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 | ||||
| 专项整治拆违任务 | 工业企业拆违任务 | 家庭作坊 拆违任务 | 其它重点类型、重点区域拆违任务 | ||
| 个数 | 面积 | ||||
| 专项 | 62000 | 42000 | | | 20000 |
| 虹霓村 | 1800 | | 5 | 1800 | |
| 黄家浜村 | 1600 | | 4 | 1600 | |
| 金家村 | 1500 | | 4 | 1500 | |
| 钱家村 | 2500 | | 3 | 2500 | |
| 三北村 | 1000 | | 7 | 1000 | |
| 塘桥村 | 600 | | 3 | 600 | |
| 通界村 | 1000 | | 7 | 1000 | |
| 合计 | 72000 | 42000 | | 10000 | 2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