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
为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岗位知识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开展全国乡镇统计人员和辅助调查员岗位知识培训的通知》(教育函字〔2015〕50号)和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乡镇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通知》(浙统办函〔2015〕24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镇(街道)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培训目的
镇(街道)统计人员是统计系统重要的基础力量,是各项统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提高其岗位知识与技能水平对于保障和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意义重大。开展镇(街道)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是促进统计“三个提高”,建设“面向调查对象、面向基层、面向统计用户”服务型统计的重要举措。通过培训,使镇(街道)统计人员掌握岗位必需的统计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胜任统计岗位,熟练开展各项统计工作。
二、培训对象
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全体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必修课为《乡镇统计人员岗位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镇(街道)统计人员的工作职责、统计法案例分析、基本统计方法三个单元。
四、培训时间
2015年7月至10月。
五、培训方式
以“在职学习,随岗培训,自学为主,面授为辅”为原则开展岗位知识培训,市局将适时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六、培训要求
1.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镇(街道)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安排好个人自学,加强上下、左右之间的信息、资源交流和共享,积极推进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要根据《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采取个人自学、在线培训、集中交流等多种培训模式,切实解决工学矛盾,保证培训质量。请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及时派人到市局法制科(1228室)领取《乡镇统计人员岗位基础知识》。
平湖市统计局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抄送:嘉兴市统计局、嘉兴港区经发局,蔡国平副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