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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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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

文件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人社〔2016〕93号

关于做好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2015年度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将满,为做好全市2015年度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年全市各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考核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初任培训的情况,应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试用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三)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

(四)道德品行较好,廉洁自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

(二)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

(四)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三、考核程序

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满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本人小结。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对试用期各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填写《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或《新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

(二)组织考核。用人单位组织本人述职、开展民主测评,对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情况,确定试用期满考核等次。

(三)审核备案。招录机关按照管理分工将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考核情况(《考核表》一式三份)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

(四)将考核结果通知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将《考核表》存入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档案。

四、有关要求

(一)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新录用公务员的考勤记录、工作实绩、综合表现作出全面评价。

(二)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招录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满没有考核的,不得任职定级。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考核。考核工作应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满30日内完成。各单位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考核备案应在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2015年9月份报到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在2016年10月15日前完成)。

附件: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

2.新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

3.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

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7日


附件1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入党(团)时间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学位

录用文号

录用时间

录用单位

签字:                  年    月    日


初任

培训

情况

科目

成绩

日期

考试单位

备注

民主

测评

情况

参与测评人数

有效票数

测评结果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所在

部门

或单

位评

语并

提出

考核

结果

建议

(盖章)

年   月   日

招录

机关

确定

考核

等次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

新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入党(团)时间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学位

录用文号

录用时间

录用单位

签字:                  年    月    日


初任

培训

情况

科目

成绩

日期

考试单位

备注

民主

测评

情况

参与测评人数

有效票数

测评结果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所在

部门

或单

位评

语并

提出

考核

结果

建议

(盖章)

年   月   日

招录

机关

确定

考核

等次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3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

内容

总体评价

要素

政治素质

职业道德

诚实守信

决策水平

组织协调

业务素质

工作责任心

工作态度

工作作风

工作数量

工作质量

工作效率

工作效益

遵纪守法

廉洁自律

评价

姓名

说明:评价人员在相应评价等次栏内打“√”。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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