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平人社〔2016〕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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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印发平湖市二期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规范人才公寓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人才公寓周转服务功能,进一步改善人才环境,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我局拟定了《平湖市二期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广为宣传。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9日
平湖市二期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我市二期人才公寓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公寓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鼓励各类人才来我市创业创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的若干政策意见》(平委发〔2013〕3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二期人才公寓以“政府主导,只租不售,周转使用”为原则,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重点解决企业人才住房困难。
二、管理职责
(一)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人才公寓入住对象的申请、条件认定、审批等相关工作。
(二)市人才公寓管理中心负责签订租住协议、办理入住手续、收取租金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市人才公寓管理中心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开展人才公寓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绿化维护及其他服务工作。
三、租住条件
(一)人才公寓分为单身公寓房和家庭式公寓房两类。单身公寓房每套租住一人,家庭式公寓房可与家庭成员同住。
(二)租住对象应在本市无住房。
(三)租住单身人才公寓,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我市企业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资格,已在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
2.在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资格的;
3.我市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四)租住家庭式公寓房,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省级以上首席技师称号的;
2.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省“千人计划”专家及同等层次的国家级、省级专家人才;
3.嘉兴市、平湖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或嘉兴市级以上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四、申请程序
(一)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工作单位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租住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平湖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学历证书、户籍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3.单位申请的,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核准,符合租住条件的,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根据房源情况及登记顺序统筹安排,由市人才公寓管理中心与申请单位或个人签订租住协议。
(三)申请单位或个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由市人才公寓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四)同一申请人租住人才公寓一般不超过三年。三年后确需继续租住的,由租住人或租住人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经审定后再行续签,但不再享受政府优惠待遇。
(五)租住人工作单位变动的,应重新办理租住手续。
五、租金标准
(一)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每年核定租金基准价。2016年租金基准价:单身公寓房为每月每平方米27元,家庭式公寓房为每月每平方米20元。
(二)以租金基准价为基数,租期第一年减免60%,第二年减免50%,第三年减免40%。
(三)租金由租住人或租住人工作单位支付。租住人应按租住协议及时交纳水电、煤气、网络等费用。
六、其它
(一)租住期内,出现下列情形的,停止租住:
1.租住人已解决住房的;
2.调离本市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3.转租、转借或改变住房用途的;
4.工作单位变动未重新办理租住手续的;
5.违反租住协议的。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平湖市人才公寓个人租住申请表
2.平湖市人才公寓单位租住申请表
附件1
平湖市人才公寓个人租住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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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填 写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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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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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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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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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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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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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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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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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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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月数 |
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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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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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现单位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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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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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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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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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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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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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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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意见 |
该同志系我单位员工,同意其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房。 (盖章) 单位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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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 管理办公室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一份存市人才公寓管理中心。
附件2
平湖市人才公寓单位租住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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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单 位 填 写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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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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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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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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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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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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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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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套数 |
套,每套租住 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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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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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 管理办公室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一份存市人才公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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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