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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综执〔2016〕64号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实施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方案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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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文件

 

平综执〔2016〕64号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实施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局属各部门、科室、各执法中队:

    为持续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平湖市2016年五气共治工作方案》(平政办发〔2016〕38号)和《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嘉综执〔2016〕33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五气共治这个中心,通过一机构一平台一张网运作机制、多部门联动督查机制、常态化执法巡查机制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得到高标准落实,实现餐饮油烟整治稳步推进,农村秸秆露天焚烧点和过火面积双下降,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主城区露天烧烤投诉数与流动烧烤摊点数双下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局其他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科室、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业务督考科,局党组成员沈卫民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治理餐饮废气

    加强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推进实施《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餐饮油烟监管联动机制,完成经营性餐饮油烟治理,建立健全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制度,并实施专业第三方机构定期清洗制度,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全面完成大中型餐馆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中心城区中型以上餐馆、300人以上学校食堂、500人以上??仄笫乱档ノ皇程玫挠脱叹换?爸冒沧奥?100%,坚持疏堵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教育劝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部门协同配合,以开展全面治理餐饮废气为主要内容,达到有效治理餐饮油烟废气目的。

    (二)严控露天烧烤

制定露天烧烤(小吃摊)整治管理办法,取缔和整治建成区内露天烧烤点。督促室外经营的餐饮业分期分批进店经营,规范城区主要道路流动餐饮摊点。结合属地实际,配套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协调建立餐饮油烟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对公共场所露天烧烤的执法管控工作,重点整治流动烧烤摊点,力争主城区无露天烧烤摊点;进一步规范沿街固定门店烧烤行为,积极配合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固定门店烧烤行为整改与落实。

(三)严禁露天秸秆焚烧

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以全天候禁烧、广覆盖监管为要求,充分利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平台,加大执法管控力度,突出对露天焚烧秸秆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建立秸秆禁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检查模式和属地负责的日常巡查责任,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四定责任制,提高联动执法检查频次,对所有涉农镇(街道),特别是农业主产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航道等交通沿线进行巡回检查;多形式建立发现机制,充分运城乡天眼实行网格化执法管控,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力争区域着火点进一步下降,实行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四)控制道路扬尘

进一步加强道路清扫作业管理,严格落实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加快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按标准实施道路喷洒和冲洗,减少二次扬尘。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主干路(含)以上机械化清扫率保持100%,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建立渣土、砂石运输车和工程车辆进城许可证制度,渣土运输车辆一律实施密闭化改造,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渣土、砂石运输车沿途撒漏现象。对渣土施工运输实施全天候多方位执法检查,积极参与联合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证运输、偷倒渣土,车辆滴、漏、撒等违法行为,减少道路抛洒和路面扬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务求实效。全局上下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改善民生的有效手段、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来抓;各执法中队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我局的牵头任务和配合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加强联动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动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

(四)及时汇总,畅通信息。各执法中队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把握好工作进度和节奏,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结合新划转职能数据报送工作合并进行。联系人:李婧(综合业务督考科),联系电话:85636387,电子邮箱:zhywdkk@pinghu.gov.cn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年7月4日 

   

 

 

抄送:市五气共治办,省文明市创建办,环保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6年7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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