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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综执〔2016〕4号关于印发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年安全生产一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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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文件

 

平综执〔20164

 

关于印发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年安全

生产一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科室、各执法中队:

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一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嘉综执〔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承接的安全生产处罚职能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强化企业经营主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一般工商贸领域的企业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一号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局其他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科室、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业务督考科,局党组成员沈卫民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内容

(一)重点处置的对象。安监部门移交的违法线索;上级部门督办、交办的违法线索;媒体曝光的违法线索;群众投诉举投的违法线索。

(二)重点检查的行业。一是涉危的一般工商贸企业。二是劳动事故频发的服装、箱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三是管理薄弱,群众投诉举报多的洁具等一般工商贸企业。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由局统一协调安监部门,协同中队进行执法检查;必要时根据违法线索,由中队协同属地安监站入企执法检查。

(四)开展企业数据库建设。各派驻中队以镇(街道)为单位,开展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相关数据的调查排摸,初步建成我市一般工商贸企业的数据平台,为今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随机抽查打好基础。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一号行动从2016年1月18日开始,4月1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8日1月31日)。一是各执法中队结合局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二是抓好企业基础数据排查,逐步建立企业数据库,确定执法检查的具体生产经营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日3月31日)。突出重点区域,针对重点问题,在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高密度检查、高质量整改和高要求处罚三项措施,推进安全生产一号行动的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数据库建设,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排查、统计与汇总,3月20日完成企业基础数据排查。

重点对下列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3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4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5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7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8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9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0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1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12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13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1日4月11日)。总结安全生产一号行动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梳理提炼高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措施办法,完善便捷高效的执法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科室、执法中队要切实把开展安全生产一号行动提高到履职尽责的高度来对待,把安全生产一号行动作为岁末年初保障安全的重要抓手,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执法协作。加强与安监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和信息沟通。案件移送按照《安监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制度》规定办理,涉及复查的,原则上由安监部门负责。

(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跟进做好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思想工作,督促其自觉整改违法行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廉政建设,坚决守住廉洁执法办案底线。

(四)搞好执法宣传。要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和网络应对工作,?笆逼毓庋现匚シㄐ形??嬲?鸬酱ΨR桓觥⒄鹕逡慌?⒔逃?黄?淖饔谩?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执法中队按时将企业数据排查汇总表报送局安全生产一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将安全生产一号行动具体工作措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报表、工作总结与相关影像资料报送局安全生产一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婧,联系电话:628797),认真总结与提练执法检查的经验与成效。

附件:1.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报表

      2.企业数据排查汇总表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120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6120印发

2

 



附件1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报表

填表中队: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情况

线索来源

隐患整改

案件办理

检查人数

(人次)

检查企业(家次)

自查发现(件)

安监移交(件)

群众投诉(件)

其  他

(件)

正在整改

整改到位

立案

结案

罚款

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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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

主要工作亮点

 

存在的主要问题

 

面临的主要困难

 

相关的意见建议

 

填表人:                                                             审核人:

附件2

 

2016年度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安全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数据排查表

序号

辖区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行业性质

规模

是否重点行业

从业人员

是否通过标准化验收

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机制

是否纳入诚信体系

1

编号方式X-XX-XXXX.第一个数为1-9县市区的代号,分别从南湖、秀州、经开、嘉善、平湖、海盐、海宁、桐乡、港区;第二组为镇(街道)代码,以各县市区统计年报为序。第三组为镇(街道)辖区内企业的序号。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19(A-T)门类,96个大类。

规模企业分为微型企业、小型企业、规模企业。划分标准为,微型企业2000万元产值,人员在20人以下;小型企业产傎2000万元,人员在200人以下。

重点行业为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另外矿山、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不在行政执法管辖范围。

100人以上或50人以下。重点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标准化三级。国家验收一级;省级安监验收二级;市级验收三级。未达标准化的企业是否计划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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