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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文件
平综执〔2015〕50号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局属各部门、科室、各执法中队:
为及时防范可能发生的台风灾害事故,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工作时的应急集合、处置能力,根据《平湖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平政发〔2012〕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防汛防台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部门(科室)。
二、工作目标
在应急情况下,按照市级层面部署精神,结合我局职能,发挥好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效能,配合全市各条线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将洪水、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三、组织领导
实行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防汛防台工作组织体系,成立局防汛防台指挥部。
由局长任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总指挥,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指挥,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为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局防汛防台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督考科,分管防汛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业务督考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在应急情况下,全局人员24小时待命参与抢险工作。
四、应急原则
非工作时间,接到防汛防台警报,根据警报等级,应做到:
红色警报:局各部门(科室)全体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单位,按照指挥部指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对应平湖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Ⅰ级应急响应。
橙色警报:局2名领导、局各部门(科室)1/2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单位,对应平湖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Ⅱ级应急响应。
黄色警报:局1名领导、局各部门(科室)1/3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单位,对应平湖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Ⅲ级应急响应。
蓝色警报: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到位,时刻关注汛情、台情的发展变化,对应平湖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Ⅳ级应急响应。
五、工作职责
(一)局领导工作职责
局领导全面负责并分配和落实工作任务,当有灾情发生时,及时调度人员进行抢险救灾。
(二)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由指挥部办公室落实相应警报等级的值班人员,做到“警报不解除、值班不脱岗”,各科室和中队负责人负责通知本科室或本中队应急人员到位。
2.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指令通过指挥系统及时向各科室和各中队传达工作任务。
(三)各科室工作职责
各科室对应各自工作职责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应急期间的防汛防台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安全和有关经费保障,做好防汛防台期间的信息工作。
2.做好防汛防台期间的巡查、督察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对抢险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对未及时到岗、未完成下达任务的要进行处罚,对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责任。
3.牵头做好防台期间广告牌等设施的防护、加固或拆除工作。
4.做好防台期间市政施设的隐患信息采集工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隐患排除。
5.局机关所有科室都需参加防汛防台值班,听从指挥部调度,随时参与一线抢险救灾。
(四)各中队工作职责
1.根据“属地管理、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各中队做好辖区内的实地巡查,维护防汛防台期间市容市貌、镇容镇貌,进入抢险救灾准备状态,随时待命。
2.各中队配合属地镇街道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五)环卫处工作职责
及时清运道路中的树枝、垃圾等杂物,对道路路面进行清扫冲洗,对损坏的环卫设施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道路路面清洁,并做好城区台汛过后的善后工作。同时协助局机关办公室做好后勤物资的保障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局各部门(科室)必须根据本《预案》,严格履行相应的防汛防台工作职责,落实好重点地段防汛防台抢险工作措施。
(二)雷暴雨期间,值班人员要对易涝地点每日进行排查,全面检查排涝物资完好情况,做到有备无患,确保人、财、物到位。
(三)加强预警,措施到位,关注天气预报,当接收到降暴雨预警时:
1.指挥部发出暴雨通告,各科室、各中队分头检查责任区域和应急准备落实情况;
2.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员做好充分的准备待命;
3.各部门(科室)内勤人员负责对本部门(科室)抢险物资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排涝抢险器械处于良好状态;
4.局机关办公室按照防洪需要准备并落实必要的防洪物资分发给各部门(科室)。
七、工作要求
(一)联系畅通
全体人员应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联系及时;
(二)到岗及时
应急联动预案启动后,各部门(科室)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单位,按照指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请假报批
按局相关规定从严执行。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5年7月9日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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