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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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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浙价费2009161号),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的通知》(浙教计〔200860号),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11248号),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物价局、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教育局《关于贯彻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进一步规范高中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嘉发改物201064号),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平湖市物价局、平湖市教育局、平湖市财政局《关于浙江省平湖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合作项目学费标准的批复》(平发改价201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6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学费标准

1.平湖中学

学费:1250/生·学期

2.平湖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合作项目

学费:37500/生·学期

3.当湖高级中学

学费:1250/生·学期

4.新华爱心高级中学(合作办学)

高一、高二年级学费 :1250 /生·学期

高三年级学费:2500/生·学期

5.平湖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双高班(高技升学组)4年级、5年级学费:1600/生·学期

(二)代收费(执行“多还少不补”原则)

包括课本、作业本、开展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等费用。

1.课本、作业本费

1)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

高一段每人每学期385元(含作业本费15元);

高二段文科类每生每学期395元(含作业本费15元),高二段理科类每生每学期385元(含作业本费15元);

高三段每生每学期285元(含作业本费15元)。

2)职业高中(含中等专业学校)

职业中专:

高一年级段每人每学期600元(含作业本费50元);

高二年级段每人每学期 600元(含作业本费50元);

高三年级段每人每学期900元(含作业本费40元)。

平湖高级技工学校:

高一年级段每人每学期463元(含作业本费 32元);

高二年级段每人每学期463元(含作业本费 32元);

高三年级段每人每学期463元(含作业本费 32元);

技师双高班(高技升学组)4年级每人每学期313元(含作业本费 32元);

技师双高班(高技升学组)5年级每人每学期163元(含作业本费 32元)。

2.国防教育(军训)费

国防教育(军训)可向学生收取5元、军训服装费用按实收取。

3.爱国主义教育费

学校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活动的交通费、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宣传部门要求学生订阅的爱国主义教育书籍等爱国主义教育费用,按每生每学期20元收取。

4.体检费

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不愿体检的学生不得收取体检费,其他学生体检费可按每生12元的标准收取。

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学费标准

1、稚川实验中学

    七年级学费:9000/生·学期(基准价允许上浮20%

八、九年级学费:7500/生·学期

2、枫叶国际学校

    小学部学费:16000/生·学期(基准价允许上浮20%

    初中部学费:18000/生·学期(基准价允许上浮20%

三、其他

加强对学生办理各类证、卡收费管理。学生首次办理学生证、图书证、校徽、毕业证、就餐卡、校园一卡通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时必须使用或应该取得的各类证、卡,各级各类学校和后勤保障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补办证、卡可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为适应新高考方案中关于跨学段选课的要求,普通高中学生如跨学段选课的经本人和家长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可跨学段收取课本、作业本费。但所收费用仅限于所选科目,学期末按“多还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平湖市物价局

 

 

 

  平湖市财政局               平湖市教育局

     2016年8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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