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我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学员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公局发〔2011〕3号)等文件精神,报经嘉兴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批准,经审核决定,我市接收已合格毕业的2014年人民警察试点班学员沈磊、周巨冰2人到平湖市公安局工作,拟录用为公务员。
特此请示,望批复。
附件:1.拟录用人员名单(2014年试点班学员)一式三份
2.《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一式四份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日
(联系人:王伟康,联系电话:85060569)
![]()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