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贯彻《平湖市支持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平委发〔2017〕20号)精神,完善人才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提升我市人才竞争力,现就引进高端以上人才免租金入住我市人才公寓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条件
我市非公企业引进的高端以上人才。高端以上人才标准按《平湖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试行)》(平委发〔2017〕20号附件)。
二、相关政策
对非公企业引进的,不购买商品房的高端以上人才,可优先安排入住市人才公寓,并享受最长5年的免租金政策。
三、办理流程
符合相关条件的高端以上人才,可按照《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平湖市二期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平人社〔2016〕40号)(可查阅平湖人才信息网人才公寓栏目)要求,办理申请入住手续。
(一)申请材料
1.《平湖市人才公寓个人租住申请表》一式二份,填写后分别贴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加盖企业公章;
2.表后附学历(或职称)证书、高端以上人才证明材料、户籍(户口)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二)受理地点:平湖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平湖市宏建路1068号平湖市人力资源市场4-5号窗口)。
(三)咨询电话:0573-85015526、8522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