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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平湖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通知》(平民〔2018〕7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抄送:平湖市民政局。
平湖市民政局文件
平民〔2018〕73号
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民政部、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在全国开展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省民政厅下发的《浙江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简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环境,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查处“人情保”、“关系保”。申请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声明。对已受理和已享受的对象应进行单独登记,规范管理。要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加强精准核对工作,整治“错保”。申请低保时,要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和信息核查,详细了解人口、收入、财产等相关情况,判断其是否符合低保认定条件。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已享受低保对象“银行存款”等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及时清退已不符合条件人员。通过精准核对,准确聚焦低保对象,做到不应该纳入低保的,一个都不多,防止“错保”情况发生。要及时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口、收入等变化,及时调整低保对象补差水平,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三)加大主动发现问题力度,防止“漏保”。全面排查所有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和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要根据排查情况,及时集中办理农村低保审批,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应该进低保的,一个都不少。各镇街道驻村干部每年对辖区内农户至少走访一遍,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困难群众,应认真做好记录,并主动帮助其申请相关社会救助。
(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改进工作作风。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高质量完成社会救助一张网建设,实现最低生活保障“一证通办”,困难群众凭身份证一证办理社会救助申请。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纠正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部署,实施方案。(2018年6月中旬)
全市民政系统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纪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文件。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安排,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坚决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
(二)对照重点,摸清底数。(2018年6月中旬)
各镇街道要按照《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所确定的操作规程,依法依规经办。对照规范管理要求,紧紧盯住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会同扶贫等相关部门,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通过机动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第三方机构抽查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违反规定程序行政性纳入低保。
(三)讲求方式,督导检查。(2018年6月下旬-7月上旬)
为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市民政局和第八纪检监察组将抽调干部组成检查督导组,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响强烈的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开展督导检查,并在检查中安排镇街道交叉互查。对于低保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发现镇街道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督导检查组将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以走村入户、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充分听取广大基层干部和困难群众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明晰主要风险点,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检查督导组安排为:
受检单位 | 检查组成员 | 检查时间 | 受检单位 | 检查组成员 | 检查时间 |
当湖街道 | 民政局2人、纪检监察组2人、钟埭街道1人 | 上 午 | 钟埭街道 | 民政局2人、纪检监察组2人、曹桥街道1人 | 下 午 |
曹桥街道 | 民政局2人、纪检监察组2人、新埭镇1人 | 上 午 | 新埭镇 | 民政局2人、纪检监察组2人、独山港镇1人 | 下 午 |
独山港镇 | 民政局2人、纪检监察组2人、新仓镇1人 | 上 午 | 新仓镇 | 民政局2人、纪检监察组2人、广陈镇1人 | 下 午 |
广陈镇 | 民政局2人、纪检监察组2人、林埭镇1人 | 上 午 | 林埭镇 | 民政局2人、纪检监察组2人、当湖街道1人 | 下 午 |
(四)督促整改,全面治理。(2018年6月起持续实施)
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确保工作落实:一是以省“八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的行政文书,完善近亲属备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长期公示制度,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二是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全面运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重点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大型农机具、政策性财政补贴、扶贫建档立卡增收、银行存款等信息的核对。三是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通过网站、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享受低保金数额等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实施)
各镇街道要根据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专项治理总结,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市民政局将帮助各镇街道分析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指导意见,形成专项治理报告,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2018年10月底前,各镇街道要提交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镇街道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2018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廉洁教育、法纪教育,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要根据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部署专项治理行动,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各镇街道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督促落实。要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对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不遮掩、不回避,坚持即查即改、边查边改,将整改提高贯彻整个专项治理过程。
(二)加强工作统筹,做好宣传引导。要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纳入脱贫攻坚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部署之中,一起部署、一同检查、一并整改,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各镇街道在活动开始前、进行中、结束后,都要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让主旋律更响亮、让正能量更强劲。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引发意外事件。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和工作指导,市民政局将对各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定期向上级报送。
(三)加大查处力度,把握问题界限。市民政局将通过信访等渠道,梳理、分析反映农村低保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会同第八纪检监察组予以重点督查;将采取多种措施拓展线索来源,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举报热线畅通,列出重点案件,重点督查督办;要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台账,受理群众有关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问题投诉举报。对于反映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要向第八纪检监察组或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反映、移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对于反映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移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对于重大问题线索、媒体曝光或领导批示的重大违法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专案督办,跟踪查处结果。各镇街道要正确分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分清不同情况,注重方式,讲究策略,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予以处置。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精神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坚决把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同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中的无意过失同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大问责力度,着力治理实效。加大问责力度,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镇街道,要严肃问责。各镇街道要定期向市民政局以及所在党委、政府报告和反映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各镇街道从5月份起要按月收集、整理当地查处的典型案例,并于每月5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市民政局将汇总通报曝光。各镇街道也要及时通报曝光低保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提升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底线意识”、“红线意识”、“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
平湖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