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镇属各部门、村、社区,市属驻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的通知,全力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推动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走在全市前列,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动员全镇各级各部门全力投入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打赢全镇交通安全大会战,实现“一个确保、二个下降、一个力争”目标。即:2018年要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镇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生产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16年下降3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月,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6月10日)。层层动员部署,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前期宣传。
(二)集中会战阶段(2018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根据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1月)。根据考核办法,对镇镇属各部门、村、社区和市属驻镇相关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交通事故大联防。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共建共享共治”。一是建立二级“路长制”。参照“河长制”模式,县道、乡村道按照所在区域,分级分段设立镇级、村级“二级路长”;新三线、仓庆路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庄志浩任路长,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阮晓峰任副路长。三久支路(秦沙村)、新衙线(双红村)、新钱线(芦湾村)、杉青港支路(杉青港村)、杨盛支路(中华村)、友联支路(友联村)、石路美丽乡村示范路(石路村)、进联路(三叉河村)分别由各村书记任路长、村主任任副路长。其余通村通户道路按照行政管辖区域由各村、社区各自负责,路长对公路设施、养护、安全、交通秩序负组织管理和协调职责,并将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纳入路长工作职责。二是建立交通死亡事故现场领导到场制。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根据一次死亡1人、2人以上划分等级,镇领导、村负责人要按级到场,并现场办公研究落实事故预防措施。三是严格落实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按照《嘉兴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暂行办法》(嘉政办发〔2017〕48号)规定,开展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工作,发生一起死亡2人交通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村领导,由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发生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或2起死亡2人事故的,将事故发生地道路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牌整治单位,并严肃追责。四是实施死亡交通事故通报制。建立镇、村两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制度,以日通报、周通报、月通报的形式,将辖区交通事故情况、死亡事故及事故原因、隐患进行通报。
(二)推进交通设施大提升。要在整治现有事故多发点段的基础上,公路以机非分离、亮化、开口设置、路侧防护为重点,集镇道路以标志标线设置为重点,逐路、逐段、逐点对全域道路实施拉网式排查,并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整治。一是整治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隐患治理。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隐患按照标准及时进行治理。二是提升改造公路路口。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路口、开口一律封闭;对渠化不到位、不合理的路口实施改造提升,同步完善智能信号灯、交通监控等科技设施;对集散功能较强的公路通过增设辅道、“平改立”等措施减少平面交叉口和路侧开口;对暂未纳入改造的路口,要安装爆闪灯、警示桩、减速杠、警示标志、语音提示(显示屏)等设备,并合理设置斑马线等措施提升安全等级;发生亡人事故的公路路口应当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对存在道路安全风险的,要尽快落实治理措施。三是增补护栏隔离设施。对公路中央、路侧防撞护栏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情况进行排查和定期巡查,应设置未设置的要及时推动增设或补缺。双向四车道(含)以上公路要设置中央防撞护栏(有中间带的公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置);双向四车道(含)以上公路、其他穿镇公路段、非机动车流量较大的其他公路要增设机非隔离设施,做到应隔尽隔,并设立标志明确路权;临水或高落差的路段,要增设路侧防撞护栏。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对非机动车流量较大,没有非机动车道或辅道的公路,要加快提升改造,增设非机动车道或辅道;实施事故多发路段“亮化工程”,特别是交叉路口要安装中杆灯。五是完善穿镇公路安全设施。要按照《嘉兴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治理指导意见》(嘉镇治办〔2017〕20号)要求,加大交通监控设备、智能信号控制系统、隔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的投入,确保达到既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