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朱洪宝、潘温丽、吴佳萍、沈凤娟、倪美玲、王菊方、曹华英、彭爱珍、顾照根、倪根华、屠林华、金导耕代表:
你们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实现金平湖新崛起的议案》已由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对你们提出的议案,现答复如下:
工匠精神是一种严谨认真、精益求精、追求完美的精神,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对于加快金平湖新崛起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大力培育“中国工匠”和弘扬工匠精神,市委、市政府将高技能人才队伍作为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组织部分,近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在2013年专门出台了《平湖市首席技师评选管理办法》。市委组织部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列入我市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负责高技能人才培养,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免费培训上万人次,同时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2014年以来共牵头评选出35位首席技师,涉及近20个技能领域,在技术革新、传承技能、以师带徒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同时我局会同工会、经信、财政等部门已连续举办了十三年的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选拔和培养了一大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高素质一线技能人才,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保障;工会组织积极推进会员单位开展职工技能比武活动,不断弘扬工匠精神,特别于2017年市总工会倡导了“匠人匠心,至诚至精”的金平湖工匠精神,评选出了“十佳金平湖工匠”,开展了千名工匠带千名高徒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经信和财政部门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保障,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支撑;教育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和密切配合,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发挥各自职能部门作用。但是,我市在培育工匠和弘扬工匠精神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在营造社会氛围、政策扶持、整体推动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非常感谢你们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今后我局将根据中央《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和我省《关于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意见》等有关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会同财政、经信、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努力弘扬培育工匠精神,健全和完善“企业主体、市场引导、政府推动”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工作:
一、弘扬培育工匠精神,不断强化典型引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我市各有关部门发挥推动作用,充分认识工匠精神对于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的重要意义,大力营造有利于工匠精神培育的社会环境,大力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畅通技术工人的成长成才通道,不断提升工匠的社会地位。我局将会同财政、经信部门和工会组织将不断加大平湖首席技师的评选表彰力度,进一步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引领作用,积极引导我市企业和高技能人才参与首席技师的评选活动中来,并依托我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这一技能人才培养主平台,开设平湖首席技师宣传栏,扩大高技能领军人才影响,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工会组织以评选“十佳金平湖工匠”为载体,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在各级工会会员中加大技能人才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广大职工会员中不断强化“对职业的敬畏、对工作的执着、对产品的负责,精益求精,追求完美”思想观念,倡导“崇实尚业”之风,发掘劳动者创造潜能,助力我市经济创新发展。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一方面大力宣传我市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另一方面,积极宣传介绍我市社会各界支持技能人才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弘扬培育工匠精神,不断强化政策扶持。一是出台高技能领军人才激励办法。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和我省关于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等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订《平湖市首席技师争先创优考核暂行办法》,加大我市优秀首席技师表彰奖励力度,努力推动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以师带徒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技能人才不断提升技能本领,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多高素质的技能人才。二是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激励制度。市经信局会同我局和财政局将积极落实我省《关于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意见》有关精神,今后在研究出台涉企奖补政策中要强化鼓励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发挥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和督促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情况,对高技能人才在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休假等方面,制定相应的鼓励办法;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津贴制度,鼓励企业建立“首席工匠”等制度,按产业发展需要出台有关补贴政策。通过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有关政策,以进一步引导企业职工更加积极地参与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推动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有关精神,更好地服务市委提出金平湖新崛起的目标任务。三是修改完善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政策。根据我省《关于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意见》提出的要在全省建立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认定省级示范企业100家,市级示范企业500家,带动更多企业建立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等有关要求,市财政局会同我局修订完善我市有关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补贴政策。
三、弘扬培育工匠精神,不断强化部门协调。我市将根据中央及我省上述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工作多方协调机制,加强分工负责和协调配合。组织部门负责加强宏观指导,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总体规划部署更重要位置;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经信部门负责企业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引导企业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财政部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保障;发改、教育、科技、公安、规划建设、文化、国资、税务、外专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各尽其职、紧密配合。各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和对技术工人的教育管理,广泛听取各类企业、行业协会、技术工人、社会公众的意见,密切跟踪技能人才待遇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查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推动中央和省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