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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当湖街道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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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当湖街道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

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按照《平湖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平安委办〔201828)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当湖街道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8726

 

 

 

当湖街道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有关规定,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努力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根据《平湖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平安委办〔201828)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

二、治理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假冒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87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727日前)。街道印发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72712月底)。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自查,930日前企业完成自查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依法持证上岗。十月初,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处理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行为,对发现伪造、制售假证、假冒网站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派出所、安监、网信等部门报告,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及时封堵或关闭假冒网站。

四、工作措施

(一)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727日前,当湖街道动员部署组织各行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书专项治理行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街道利用政府网站、媒体、新媒体等,加大对“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等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规范培训和依法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 “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台; 进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samr.saic.gov.cn,依次点击“原质检总局网站”—“司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公示查询”,进入查询平台。)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

(四)开展专项执法。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查验力度,提高查验率。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同时,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的要求上,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强化部门协作。安监消防站要加强与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等部门以及区域间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

(三)畅通举报渠道。要设立举报热线,鼓励社会公众拨打“12345”举报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严格督导检查。街道要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企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自查表

 

 

 

 

 

 

 

 

附件

企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自查表

企业名称

 

 

特种作业证基本情况

证号

姓名

作业类别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备注

 

 

注:作业类别:①低压电工作业 ②高压电工作业 ③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④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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