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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发〔2018〕129号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平湖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平湖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助推乡村
振兴战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24 号)《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浙交〔2018〕77 号)《嘉兴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18〕37 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现提出我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十四次党代会及省委十四届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围绕“两个高水平建设”总体部署,以“五联、五更”为具体目标,突出高水平、引领性和平湖特色,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通过三年努力,实现“产业兴、农村美、农民富”,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助力金平湖新崛起。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市政府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努力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主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
2.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加快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统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各个环节与社会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整合各行各业公共服务资源和特色产业资源,同步建设、管理、养护客运物流和公共服务设施。
3.改革创新,先进引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加快推进体制改革,积极创新思路举措,突出普惠性、全覆盖、引领性和高水平,全方位提升农村交通现代化水平。
4.因地制宜,生态环保。突出阶段发展特征,紧密结合美丽经济,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以转变农村公路发展方式为导向,优化农村路网结构,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 2020 年,成功创建成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各镇街道均达到“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乡镇标准,完成“五联,五更”目标(即:联城、联乡、联村、联景、联心,更畅通、更安全、更舒适、更美丽、更富民)。
1.更畅通:改造提升农村公路160 公里,打通跨区域农村公路断头路,提升瓶颈路。
2.更安全: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50公里,改造桥梁 57座,安保设施全部完善,路产路权有效保护,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3.更舒适:实施路面维修 166公里,明显提升路况水平,农村公路好路率达到 92%以上,城乡公交一体化全面提升。积极推进农村现代物流发展,分三年新建、提升农村物流服务点 50 个。
4.更美丽:创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256公里,“四好农村路”建设与美丽乡村、特色经济、乡村旅游、历史人文、体育健身、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建成“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网络。
5.更富民:对农村经济带动作用全面增强,乡村游、农家乐、特色产业加速壮大,“农村交通+”新业态模式蓬勃发展,有效助推农民增收致富,打通青山绿水转化为金山银山的畅途。
二、主要任务
(一)高水平建设好农村公路。
1.提升农村公路规划。坚持多规合一,由市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交通部门主抓,各部门配合,结合全域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等,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乡村经济发展规划等顺畅衔接,制定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中长期规划,以规划为引领,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资源整合集约使用。
2.强化重要节点改造。继续推进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重点推进 3A 级及以上景区、景区村庄、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村、美丽乡村精品线(村)、农家乐示范村公路改造;重点推进与城乡公交运营车辆类型不匹配的道路等级提升,优先确保 7 米以上(含站立位)车型通行的农村公路等级达到三级(含)以上。打通交通末梢,为更高水平的通村标准创造基础条件。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和桥梁改造力度,推动农村公路建设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
3.提升服务设施配套。逐步配套和完善农村公路服务设施,结合实际配套步行、骑行等慢行系统,充分利用景区村庄的停车场、公路沿线加油站、农家乐、公共体育设施等资源,合理布局农村公路服务站,深入挖掘和整合路域范围内各种公共资源,将公交站点、加油、公厕、购物、休闲等功能集中到公路服务站,方便群众不同出行需求,提高出行群众获得感。
4.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强化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全面实施工程造价审核备案,有效规范设计、监理、施工等流程环节,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考评结果等“八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实体工程常态化抽检机制,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品质提升,打造一批标准化样板工程,确保“四好农村路”交工质量合格率达到 100%。
(二)高水平管理好农村公路。
1.分级落实责任主体。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管理,市公路管理机构承担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责任,各镇街道承担辖区内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2.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组织实施日常路政巡查,制止、查处各类公路违法行为。按规定做好路政许可管理,强化对涉路施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各镇街道须按国家标准设置标志标线,构建准确、明晰的农村公路指路体系。
3.逐步推行“路长制”。对全市县道实行“路长制”,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路长,其他市领导分别担任县道的路长,对责任路段的“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查。建立由督考办、编办、发改、公安、财政、国土、环保、建设、交通、水利、农经、综合执法、文化(体育)、旅游、邮政等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路长制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督促落实有关工作。各镇街道、各村委会参照县道“路长制”模式,分别对乡道、村道实行“路长制”,不断扩大“路长制”的覆盖面。
4.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充分调动激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发展的积极性,深入开展“5.26护路日”主题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将“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实现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继续保持和营造有利于农村公路发展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