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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三社”工作六大创新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促进全市“三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三社”工作六大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优秀社会组织10个;
2.优秀社会工作者10名;
3.优秀社区工作者20名;
4.优秀社区治理案例10个;
5.十佳特色公约10个;
6.“三社”工作优秀推动奖10个。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社会组织
1.评选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2.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自身建设过硬。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按章程办事,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决策科学民主,运作规范有序,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领导班子团结,党建工作和党组织作用显著。
(3)功能作用明显。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利用自身特长和优势,积极参与全市中心工作,发挥其在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社会服务功能。
(4)社会形象良好。模范遵纪守法,坚持非营利宗旨,自觉诚信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品牌影响力大,社会公信度高,无行政处罚记录。
(5)年检合格且符合评估等级要求。近三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合格(不含基本合格)。评估等级一般应为3A(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少数未参加评估或评估等级超过有效期,但事迹特别突出的社会组织也可酌情推荐。
(二)优秀社会工作者
1.评选范围
在城乡社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且直接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2年以上的在职一线社会工作者,或者是推动“三社”建设工作有显著成效的行政人员。
2.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群众认可度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模范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
(2)工作业绩突出。具备丰富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能够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开展社会工作研究或提供社工服务,组织实施过有重要影响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案例,获得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3)作用发挥明显。在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实务拓展、队伍建设等领域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成绩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且对行业发展有着重要推动作用的社会工作者或组织领导者。
(4)推广社工事业。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投身于各项社会活动,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带动更多人关注和参与社会工作事业。
(5)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优秀社区工作者
1.评选范围
全市专职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区工作者。
2.评选要求
(1)政治思想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热爱社区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道德品质高尚。连续从事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3)岗位实绩显著。热爱社区,热爱本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本职工作特色鲜明,成绩突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形象,在社区居民中有较高威望。
(4)推动社区自治。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和技巧,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满意度,带领社区居民依法办事,依法自治,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5)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优先考虑。
(四)优秀社区治理案例
1.评选范围
围绕社区治理中的具体事件,对推动社区治理的机制、体制等主要做法进行总结提炼。重点可围绕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慈善公益、社区文体、社区禁毒、社区矫正和社区专业调处类等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案例。
2.评选要求
(1)格式规范。经验总结类分为总起段落、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推进思路四部分;社会工作案例类分为案例背景、案例分析、方案目标与计划、实施过程、案例评估和专业反思六部分。
(2)真实有效。案例应是近两年来在社区治理中涌现的真实事例与工作实践,可运用真实的数据、故事等形式进行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