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局各科室(队):
现将《平湖市统计数据质量大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湖市统计局
2018年9月6日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仲旭东常务副市长。
平湖市统计数据质量大监管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81号)和《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委办发〔2018〕27号)精神,根据《嘉兴市统计数据质量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嘉统〔2018〕21号)精神,结合平湖市实际,2018年至2020年,在全市持续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大监管行动,现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2018年至2020年统计数据质量大监管行动,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管,打造平湖统计铁军,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让“用真实数据说话、为科学发展服务”深入人心,以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努力实现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金平湖新崛起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统计制度 1.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指导,推动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关于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2.梳理统计系统依法统计制度办法,严格执行并落实责任,结合平湖实际,做好各项制度办法的细化工作。 3.建立专业季度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各专业及时对各主体的定期报表做好数据质量评估,按季度进行通报,并及时督促各主体对通报情况做好反馈工作。 4.建立健全统计名录库、GDP核算、工业、农业、服务业、贸易、建设领域、能源、科技、粮食、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行动计划统计监测等主要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 5.推进市局与部门联动机制的有效运作。建立健全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服务业部门统计联合机制;借力行业管理助推统计工作机制和建立各类监测评价数据提供单位互动机制等,加强工作协调。 (二)严格统计监管行为 1.做到统计联网直报单位统计数据“随报随审随验”,强化审核查询,实施清单式监管。 2.严格实行数据评估核实制度。评估工作要方法规范统一,过程公开、透明,保证公平、公正。 3.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在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的案件,及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同时,按照上级统计系统和编办的要求,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对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单位)实施联合惩戒。继续实施统计巡查制度,每年分别对一个部门、一个主体开展统计巡查。 4.继续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活动,保障市级及镇街道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 5.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各专业应根据上级要求或统计数据真实性要求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各专业市镇两级抽查比例每年不得少于20%。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指导调查对象做好整改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