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日前,交通运输部以2020年第4号令颁布了《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各级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规定》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规定》出台的背景和主要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并于2019年10月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为加强物流安全管理,防范恐怖活动,《反恐怖主义法》对货运实名制管理和安全检查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物流运营单位查验客户身份、对运输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为贯彻落实有关要求,需要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着力为水路运输企业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按照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明确仅经营小型船舶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的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不再强制要求具备船长、轮机长或大副、大管轮从业资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电子证照共享;精简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和备案事项;明确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船舶,既可随船携带《船舶营业运输证》也可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可查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