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工贸科(办)、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菜篮子”基地建设,提升菜篮子基地规模和整体水平,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市场调控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县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申报认定工作(包括对新基地的评选与原有基地的重新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并进行“菜篮子”产品种植(养殖)的生产单位。
二、申报条件
符合《宁海县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验收标准》(附件1)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发动。各乡镇(街道)工贸科(办)、行业协会根据《宁海县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验收标准》积极指导组织当地符合申报条件的“菜篮子”基地进行申报。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基地自愿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工贸科(办)进行申报,填写《宁海县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如下:
1.自评打分表(按《宁海县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验收标准》要求进行自评打分);
2.基地各项管理制度(含内部承包责任制、财务管理制度);
3.各类农业投入品购入和使用管理档案、加工原料来源及销售台帐、无害化处理台帐;
4.两年内(建成不足两年的为建成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5.获得各类认定、认证材料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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