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
为了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县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对2021年12月31日前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清理,决定下列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1),下列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2)。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宁海县商务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宁海县商务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海县商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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