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宁海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20日作出了《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零星中小企业华联生活区地块房屋征收的决定》(宁政房征决〔2022〕1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协商选定评估机构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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