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宁海县安全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工作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宁海县财政局
2014年6月24日
宁海县安全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工作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宁海县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工作指导意见》(宁安委办[2014]1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现就宁海县安全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工作补贴(以下简称“服务外包补贴”)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是指:接受小微企业委托对其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并上报,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的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咨询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请服务外包补贴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在宁海办理注册登记,或在宁海有分支机构的咨询机构;
(二)在宁海县从事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工作的咨询机构;
(三)申请服务外包补贴的咨询机构必须是经法定程序确认,并入围安全咨询机构库的中介机构。
三、补贴标准
服务外包补贴标准:申请对象已为小微企业开展1年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工作的,每家每年补贴210元。1年内只能享受一次。
四、申报程序
咨询机构每年向县安监局申报一次,申报时间由县安监局通知为准。
(一)申报对象将相关申请资料报各乡镇(街道)安监中心确认;
(二)申报对象将经各乡镇(街道)确认的资料汇总后,报县安监局审核;
(三)县安监局收到申报对象的申请资料后完成初审,并会同县财政局进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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