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规范快递末端网点管理,促进快递服务便捷惠民,推动快递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国家邮政局
2018年5月28日
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一)开办者营业执照;
(二)快递末端网点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快递末端网点场所的图片资料;
(四)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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