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8年10月22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修订后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各级邮政管理部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社会各方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该规章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现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于2009年颁布,2013年和2015年作过两次局部修改,对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快递业持续快速发展,企业数量大幅增加,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国家邮政局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中进行积极探索,积累了实践经验。《快递暂行条例》的施行和国务院一系列文件的印发,对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规章制度提出了新要求。为执行上位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更好发挥快递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作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工作,进一步释放快递市场活力,使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能够更好适应新形势和新业态发展,有必要对现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作出全面修订。
二、修订过程
2016年,国家邮政局启动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研究工作。在企业座谈、实地调研、专家研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邮政局多次组织修改完善规章修订草案,于2018年3月形成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征求意见。2018年3月28日至4月26日,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国家邮政局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5月8日,国家邮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提请交通运输部审议。10月8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邮政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youzhengguanliju/20181130/21341.html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