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关于加快宁波市法律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的实施办法》(甬司发〔2022〕23号)和《宁波市法律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司发〔2023〕5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法律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区(县、市)司法局、财政局初审,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复审、复核,确定了拟奖励补助资金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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