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是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内的审议项目,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我市实际,经调查研究,组织起草了《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并上报市政府,按照立法程序,我局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于 2023 年 5 月 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司法局:
1.登录宁波市司法局立法意见征集系统(电脑公众端https://17lifa.sfj.ningbo.gov.cn/nblfgz/;手机公众端https://17lifa.sfj.ningbo.gov.cn/gzmobile/#/login),点击“地方性法规案”栏目进入,在线提出意见;
2.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宁波市司法局立法一处913办公室,邮政编码:315016,地址:宁波市中兴路 746 号;
3.将书面意见发送到电子邮箱(1090384323@qq.com)。
附件:《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doc
宁波市司法局
2023年4月7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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