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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朗读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已由司法部于2021年 1月8日公布,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合格分数线详见司法部公告。现将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核查和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自1月8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成绩核查

在我市报名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2021年1月22日17:00前,限工作日工作时间),向宁波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信息技术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46号1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出成绩核查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考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复印件(或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本局在接到上级关于分数核查结果的通知后,将成绩核查结果按规定进行通知。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于2021年1月13日8时至1 月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应试人员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为避免人员聚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场申领提交材料时间应提前进行网上预约,请合理安排好时间。

2.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于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的工作日根据本人网上预约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4:00-17:00),由本人到宁波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46号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3.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月25日至2月3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4. 对于具有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并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月25日至2月3 日向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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