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 4 月 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96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市批发零售业发展水平,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试点带动的原则,实施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十项重点行动”,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行业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由粗放式发展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向融合协同新生态转变,提升行业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绿色化水平,促进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实现商品销售总额超过30000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4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网络零售额突破25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限额以上企业连锁率达到40%以上,创建10个城市智慧商圈和30个商业特色街区;限额以上企业基本实现模式创新和业态提升,差异化、体验化、个性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实力、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涌现一批在长三角地区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的品牌企业;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双线融合、功能完善的批发零售体系,为宁波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行动
(一)提升市场水平
1.推进新兴市场建设。发挥宁波舟山港优势,推动大宗现货商品交易中心建设,着力打造以贸易、物流为核心,金融、信息、电商等其他服务业配套的国际商贸功能区,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支持宁波保税区、梅山保税港区、宁波栎社保税物流中心等发挥区位优势和海关特殊监管区作用,建设宁波进口商品中心、宁波梅山汽车进口综合服务中心等平台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开展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以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增强公益性功能为目标,扶持一批大型农产品市场和流通骨干企业。建立健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测评机制,推广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和连锁化管理。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支持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促进流通方式创新,推动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建设一批公共加工配送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
3.健全批发分销体系。鼓励传统批发企业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向生产、零售环节延伸,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和跨界综合服务商的转变。引导流通企业和工业企业开展横向、纵向联盟,共享渠道资源,实施合作营销,孵化培育一批网络分销点广、国内外市场渗透力强的新型分销商。大力推进定制化服务,以销定产(进),合理安排库存。(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调整业态结构
1.优化传统业态。推动百货店、大型超市丰富体验业态,增加餐饮、亲子、健身、休闲、娱乐等功能,由传统销售场所向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体育消费中心等转变。引导在营、拟建购物中心进行差异化主题定位,增加体验项目和拓宽营销渠道,实现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支持专业店、专卖店进行场景改造,向智能化、个性化、中高端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旅发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2.发展新型业态。鼓励连锁化、品牌化企业进入社区、村镇设立便利店,引入一批24小时便利店、无人便利店和自动售货机。发挥便利店终端网点优势,拓展快餐、缴费、目录销售、网订店取等便民增值服务。支持发展折扣店、保税展示交易平台、进口商品直营中心、跨境电商体验店等新型业态。发展地铁商业新业态,培育地上地下互联互通的立体商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
3.实施“互联网+”行动。鼓励企业引入互联网技术,自建电商平台或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创新线下体验、线上派单、在线支付等融合发展模式,拓展网购网销渠道。支持零售企业进行门店数字化改造,开展全渠道营销。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化配置资源,发展分享经济、协同经济、体验经济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三)创新流通方式
1.创新经营机制。鼓励百货店加快商业模式创新,改变引厂进店、出租柜台等传统经营模式,实行深度联营。开发自有品牌商品,创立自有服务品牌,提升盈利能力和差异化经营水平。积极发展买手制经营,开展自采自营、独家代理等模式,增强百货店核心竞争力。创新组织形式,鼓励零售企业开展直营连锁、特许连锁、自愿连锁等多种方式创新发展,提高连锁经营规模化和规范化水平。做大做强一批本土龙头连锁企业,鼓励连锁企业在市外、省外开店。(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
2.提高商贸物流效率。推进宁波全国首批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城市和冷链物流综合示范试点城市建设,提升商贸流通业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市级物流体系规划研究,构建物流分拨中心、专业配送中心、末端配送节点的三级配送体系。以标准托盘(周转箱)及其循环共用为主线,重点在快消品、农产品、药品、电商等领域,推动物流链的单元化、标准化和社会化。建设完善各类供应链平台,提高供应链协同效率。开展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实施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工作,创新发展低碳物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四)改造特色商圈
1.建设城市智慧商圈。整合商圈各类商家的产品、服务和促销信息,通过商圈服务平台等方式,分类集中宣传展示和推送。利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和移动支付,对接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活服务查询缴费等系统,丰富商圈服务内容,促进服务便利化。探索编制发布“宁波商圈景气指数”,促进商圈业态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
2.创建现代商贸特色镇。加强乡镇商贸流通业规划,结合新型城市化和特色小镇建设,开展省级、市级现代商贸特色镇建设。加强乡镇商贸与当地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快商贸新业态和特色商贸发展,推进商贸项目建设,完善商贸服务配套设施。推进乡镇商贸流通信息化建设,增强商贸发展潜力,打造一批现代与传统结合、城镇与乡村协调发展的镇级商贸建设样板。(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旅发委)
3.推动特色商业街提档升级。研究制订《宁波市特色商业街评价指南》,健全特色商业街评价体系。结合历史文化商业街开发改造,开展市级以上特色商业街创建。积极引进名企入街、名品入店,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建筑风格鲜明、街区管理规范、集聚效应显著、拉动消费作用明显的特色商业街。(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旅发委)
4.推进邻里中心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支持社区利用周边闲置资源,打造统一招商、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的邻里中心。对暂不具备条件建设邻里中心的老社区,侧重改建功能化和提供便民服务的邻里街区。大力发展大众化餐饮,健全家庭服务体系,提升家政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
(五)培育市场主体
1.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大力培育重点流通企业,打造20家以上细分行业的领军企业。重点培育供应链集成服务商、品质生活方式提供商。支持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跨界多业融合、先进技术运用、管理方式创新等方法,提升综合竞争力,成为国内商业旗舰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烟草专卖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商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shangwuwei/20180913/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