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针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甬审政调〔2021〕10号)反馈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分解靠实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切实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提升。现就审计中反馈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政策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出台家政就业创业补助政策。
整改情况:2022年3月,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宁波市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或就业家政企业补助实施细则》(甬商务消费〔2022〕45号),5月组织开展了补助申报工作。
2.未制定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三年推进工作计划及相关支持政策。
整改情况:近3年,我市加大高端商业品牌引进力度,万象城、阪急等一线商业综合体相继落户宁波。通过市场化运营相应引进了一批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仅2021年我市共引进旗舰店、体验店及首店项目221个,由于在高端商业综合体引进过程中,已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因此建议暂不另行制定其他支持政策。
二、关于工作推进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品牌连锁便利店数量、省级高品质步行街数量实际值与计划目标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品牌连锁便利店方面:我局2020年已拟好《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的实施意见(初稿)》,并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力求通过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快速发展,扩大品牌连锁便利店覆盖面,但由于财政资金等原因暂未获批复。
步行街方面:我局积极推进省级高品质步行街创建,目前已完成老外滩、南塘老街、韩岭老街、南部商务区水街等4条省级高品质步行街的验收,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省商务厅对接,持续推动步行街的改造提升和创建工作。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网络消费额等指标实际值与计划目标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方面:《宁波市建设国际消费城市实施方案》发布于2019年,当时国内外市场环境较好,预期增长较快,但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商品零售业受到较大的冲击,导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实际完成值未达预期。随着疫情的逐步控制,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培育新的限上企业,加大个转企、小升规力度,推动升规入统,为全市社零寻求新的增量,稳步促进社零指标回升。2021年,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49.1亿元,同比增长9.7%。
网络消费方面:2020年9月,省商务厅对全省2019年、2020年网络零售额、网络消费额等统计数据基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相关数据整体调低了10%左右,导致我市2020年网络消费额与目标数相比下降了10%左右,但同比增幅仍然保持10%以上,与原定工作目标一致。我局充分利用国内国际双循环为各类新业态发展提供强劲的市场拉动力量,积极培育直播电商、社区拼购、无人零售等新模式,打造一批“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2021年,实现居民网络消费额1771.7亿元,同比增长9.2%。
3.未建立夜间经济部门考核制度,缺乏重点任务督查、推进措施,部分区县未落实“夜间区长”和“夜间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未将夜间经济纳入年度政府部门重点工作考核。
整改情况:自2020年开始,我局连续印发了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宁波市国际消费城市和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并建立了月度工作情况推进督查机制,将夜间经济发展作为各区(县、市)商务局的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同时,我局下发《关于加快建立“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建立“夜间区长”和“夜间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加快推动夜间经济发展。
4.特色商业示范街区评选数量未达标。
整改情况:2021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商业特色街区提档升级和十五分钟商贸便民服务圈建设工作的通知》,完成了全市26条步行街提档升级和复评创建工作。
5.2020年度宁波泛海观美农副产品公司冻猪肉储备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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