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精神,加快推动流通业转型升级,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名城名都”和“六化协同”战略引领,通过“互联网+”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和创新发展,加快构建商贸流通供给新能力、服务新模式、消费新领域、流通新体系和发展新环境,使“互联网+流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二)发展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到2020年,全市流通产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国家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和商贸流通活力之城。
——进一步拉动消费平稳增长。力争到2020年,全市商品销售额达到30000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500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5%以上,网络零售对经济增长贡献进一步提升,占全市社零比重超过30%。
——进一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到2020年,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突破250亿美元,年均增长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达到100%;专业市场电商化改造取得重大突破,建成垂直领域电商平台10个以上;农村及农产品电商化应用全面铺开,本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突破100亿元。
——进一步推进居民生活便利化。力争到2020年,全市生活服务业电商化普及率达到90%以上,打造省、市级智慧商圈及特色商业街区30个以上,全市主要商圈、景区等公共场所实现移动支付全覆盖;城市和农村电商实现互联互通,全市快递配送终端全面完成规范化改造。
——进一步优化流通业发展环境。力争到2020年,全市公共场所实现无线网络信号升级提速;流通产业投融资环境明显改善,电商基金累计规模超过50亿元;“互联网+人才”工作扎实推进,流通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电子商务促消费行动
1.积极培育消费新业态。大力发展体验消费,推动传统购物中心向生活社交平台、文化体验中心和众创办公空间等转型,支持各类跨界业态创新发展;探索发展智能消费,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发虚拟现实等人工智能设备和服务,满足消费者在互动媒体、网络文化等方面的消费需求;积极发展社群消费,培育一批以粉丝营销、社群传播为特色的社交媒体电商;鼓励发展共享经济,率先在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领域培育互联网分享平台,引导共享经济有序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交通委、市旅游局)
2.打造宁波网货新品牌。加大网络品牌培育力度,鼓励本地优势产业创设网络品牌,对于线上品牌拓市场、促销售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嘉奖;引导本地老字号等传统品牌积极触网,开展“宁波名品”线上促销活动,培育一批网络营销示范企业;鼓励企业注册境外品牌,推动流通企业向跨境电商企业转型,全力打造一批跨境零售海外品牌,着力扶持一批成功走出去的流通品牌企业。(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3.有序建设智慧新商圈。大力推进智慧商圈建设,推动城市商圈应用大数据、移动位置、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建设一批集社交化、情景化和智能化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商圈;实施特色商业街区示范工程,将城市文化及商业空间有机结合,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娱融合发展、线上线下互动、具有宁波历史文化特色的全国知名特色商业街区;实施传统零售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动零售新模式、搭建新平台、拓展新空间;创新打造宁波线上线下结合的消费节,打造一批集休闲、旅游、购物、餐饮于一体的城市消费节庆活动。(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经信委)
(二)扶持农村及农产品电商应用
4.壮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鼓励农产品经营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拓展适合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农村产品品牌;深化与第三方电商平台合作,鼓励本地优势农产品入驻电商平台,提升改造一批宁波“农产品特色馆”;加快农产品专业市场发展网上批发、大宗交易和产销对接的电商业务,探索建立农产品网络促销机制。(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农办、市供销社)
5.完善农产品仓配溯源体系。加快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农产品冷链物流仓40万平方米,城乡冷链配送车辆超过500台,社区生鲜智能柜超过1000组,认定一批农产品电商物流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农产品公共仓,切实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百米”问题;加快构建农产品追溯体系,推进网销农产品与全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无缝对接,切实降低农产品网上销售的仓储、配送、售后及推广营销等费用。(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农办、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
6.深度开发农村及农产品资源。培育发展农产品公共地域品牌,重点推动奉化水蜜桃、象山东海海鲜、余慈杨梅等本地优势农产品抱团发展,鼓励实施区域农产品电商化及标准化改造,利用公共品牌影响力,提升本地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及产品附加值;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电商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创业创新人才及带头人;大力推进农旅结合电商项目建设,鼓励乡村旅游、租赁农场、民俗休闲等特色项目融入农村和农产品电商,加强对产品的线上营销推广;鼓励农村商贸流通企业、供销合作社、邮政网点等开展农村电商服务,力争到2020年,建成并提升农村电商服务站2000个。(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农办、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三)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7.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深化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单一窗口”平台,鼓励企业通过“单一窗口”申报进出口业务;全面提高监管部门管理效能,优化海关监管流程,优化检验检疫查验作业方式,完善跨境电商出口退(免)税业务及支付结算流程,便利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责任部门:市口岸打私办、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8.强化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培育。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平台拓展海外市场,打造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继续推进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组织本地优势产业与跨境电商平台进行资源对接,推动制造业集群、商贸业集群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联动发展;以跨境电商园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为重点,加强资源整合,培育建设一批优质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平台。(责任部门:市口岸打私办、市商务委)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商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shangwuwei/20180913/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