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加快健康宁波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整合规范,健全长效机制,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不断提高体育场地设施资源的利用率,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达到以下目标:
(一)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100%。
(二)全市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100%;鼓励民办学校及高等院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
(三)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做到充分合理有效使用。
二、工作举措
(一)明确开放要求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带头向社会开放相关设施。除重大赛事和维修保养以外,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要全年向公众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在全民健身日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
在确保校园安全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所有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均应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及高等院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要利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等非教学时间全面向社会开放;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在正常教学时间的早、晚间向社会开放。
(二)规范收费标准
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以非营利为原则,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单位和学校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确有服务成本开支,需收取一定管理和服务成本费的,报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后实施。其收入专项用于体育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和开放学校要在显著位置向公众公示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收费标准等。收费的公共体育设施,要对儿童、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免费或者优惠,具体办法由各地研究制订。
(三)加强开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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