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69号)要求,进一步压缩我市企业开办时间,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为重点,统一企业开办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依法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打造更为便利的企业开办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与“互联网+”相结合,实现常态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5天(指工作日,下同),其中企业设立登记压缩到2天,公章刻制备案和制作公章压缩到0.5天,首次申领发票前的涉税事项办理压缩到1天。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社保相关事项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合理配置公章刻制等服务。按照商事登记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将原先由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开办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流程,由市场监管通办窗口统一收件和出件,各部门并行办理。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各部门企业开办数据交互共享机制。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段,建立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线上服务平台,鼓励企业优先选择线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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