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工伤预防工作试行办法》(甬人社发〔2019〕108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自主申报、宁波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决定,现将市本级已确定为2021年开展工伤预防试点项目的用人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一、2021年市本级开展工伤预防项目的用人单位名单
1.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宁波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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