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大榭开发区民政与社区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有关社会组织:
标准化是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浙江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保障“标准化+”战略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民政管理服务质量和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宁波民政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进一步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民政标准化是国家标准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民政对象权益、提升民政管理与服务效能、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撑。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对于转变民政事业发展方式、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我市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民政精细化管理有效开展,民政标准化工作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民政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新挑战与当前民政工作和群众期盼还存在许多不协调、不平衡、不系统、不规范等问题,民政标准化管理程度还比较低,覆盖面不够广。主要体现为:对标准化的认识不够高,意识不够强,推进力度不够大;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机制不够成熟,发展不够快;标准化管理缺乏系统性,习惯于传统的行政化、制度化管理;对标准化知识的普及、人才培养和使用比较缺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和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提升我市民政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强民政标准化工作,对于推动我市民政工作依法行政,增强民政法规政策的可操作性,实现民政事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切实提高对民政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夯实民政标准化工作基础,推进国家级标准的宣贯和地方标准的研制,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管理基础。
二、进一步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标准化改革和标准体系建设要求,紧紧围绕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和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省、市民政会议对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部署,按照民政“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狠抓标准研制、标准宣贯和标准实施,促进标准化与民政业务融合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是:到2025年,形成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相衔接、覆盖民政所有业务领域、与宁波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和基础性地方标准,标准技术支撑和管理作用凸显,标准化工作推进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行业标准化服务与自律能力显著提高,标准化管理覆盖率全面提升。
三、进一步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强化民政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传工作,加大标准执行力度。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标准、抓质量必须抓标准”的原则,认真组织民政标准化知识学习,树立标准化工作理念,努力打造宁波民政标准化的良好氛围。要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领域内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大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地名管理、社会组织、慈善社工、基层治理、政务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领域中实施国家标准力度,积极推进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采标贯标工作,确保强制性标准的严格执行和推荐性标准在最大范围内的贯彻落实。要建立标准实施监督机制,通过行政管理、执法检查、监督抽查和认证等形式加强监督。通过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助力新时代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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