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宁波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名称、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调整后的联席会议名称为宁波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各种职责详见附件)。请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
附件:1.宁波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宁波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宁波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
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民政局代章)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1
宁波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卞吉安
副召集人:宣柏林 市政府
周忠贤 市民政局
成 员:骆仁坚 市委政法委
李 忠 市委网信办
董国君 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
胡赤弟 市教育局
柴大科 市公安局
丁导民 市民政局
盛志强 市司法局
华 平 市财政局
陈世本 市农业农村局
陈月芳 市卫生健康委
吴国华 市医保局
孙卫华 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红澜 市人民检察院
吴生莲 团市委
张依群 市妇联
陈路民 市残联
徐洪国 市关工委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丁导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上述人员如有人事变动,由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宁波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我市儿童福利工作水平,在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委政法委
督促指导各地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平安宁波考核重要内容。在年度考核中,按《宁波市健全落实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有关奖惩规定。
二、市委网信办
指导市级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通过微博、微信、客户端,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专项宣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建立留守、困境儿童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客观审慎报道留守、困境儿童事件,营造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依法清理网上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营造绿色网络生态。引导网络公益平台、相关网络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三、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
做好未成年人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开展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调研活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机制,为开展包括留守、困境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市教育局
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留守、困境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确保留守、困境儿童入学和不失学,对有特殊困难的留守、困境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对于残疾儿童要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针对在校(园)留守、困境儿童的强制报告工作。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合做好留守、困境儿童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在校(园)留守、困境儿童相关信息。
五、市公安局
督促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做好包括留守、困境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受理强制报告主体报告的信息,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调查取证、鉴定伤情、批评教育、立案调查等工作,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涉及留守、困境儿童的应急处置情况。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带离护送、就医和表扬奖励主动报告信息的群众及社会组织。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留守、困境儿童安全处境、监护保障等评估工作。配合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学校特别是寄宿制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落户,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条件。配合做好全市留守、困境儿童信息统计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按统计要求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留守、困境儿童相关信息。
六、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