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的通知

朗读

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市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省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联席会议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代章)

2021年12月31日

 

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钱塘江金融港湾的决策部署和《浙江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高水平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基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发展,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着眼全球,2016年,公布了《钱塘江金融港湾规划》,明确了钱塘江金融港湾的目标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及功能配套。五年来,经过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努力,在钱塘江金融港湾主规划区基本形成了“1+X”空间格局,基本建成了以杭州钱江新城和钱江世纪城为核心区、一批特色金融小镇交相辉映的现代化、国际化、专业化区域金融产业集聚高地,加快了财富管理、金融科技等新金融业态集聚发展,增强了金融产业实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截至2020年末,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6.8%提高到8.7%,钱塘江金融港湾主规划区的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的比重超过36%,存贷款余额占全省的份额超过34%,直接融资比重超过27%,集聚规模化私募基金及各类财富管理机构超5000家,管理资产规模超2万亿元。

尽管近年来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与成熟的国际国内金融中心发展水平相比,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对金融提出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引领辐射作用和联动发展功能有待提高、金融集聚度有待提升、配套政策和基础设施有待完善等问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深入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发展,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大力推动金融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定位。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持续建设和迭代升级,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和凤凰行动计划升级版,全面提升钱塘江金融港湾核心区能级,以杭州核心区为引领,联动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等城市金融集聚区建设,辐射带动全省集聚发展普惠金融、财富管理、金融科技、科创金融、航运金融、绿色金融、产业金融、油气金融服务,推进金融特色小镇差异化发展,构建“一核引领、两极联动、四翼融合、六城协同、多镇争辉”的“1+2+4+6+X”功能布局,形成港湾先行、全省共富的“点、线、面、体”发展格局和良好金融生态,实现“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协同区域发展”三大提升,把钱塘江金融港湾打造成为我省新兴金融中心建设的样板示范和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的先行区。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钱塘江金融港湾核心区能级显著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百姓品质生活作用进一步凸显,金融科技全球竞争力明显增强,金融生态更加优良。推动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9%,钱塘江金融港湾区域的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的比重超过75%,累计上市公司数量超过800家,形成标志性硬核成果,努力成为共同富裕改革探索的范例,重点打造五个特色“港湾”。

——打造“开放港湾”。以国家自贸区战略为引领,积极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推进我省自贸区金融创新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将港湾建设成为我省金融服务自贸区、对接长三角、促进“双循环”的桥头堡。力争2021-2025年港湾自贸区跨境人民币结算累计超过4万亿元。

——打造“普惠港湾”。以普惠金融服务为引领,增强港湾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支持乡村振兴和帮扶山区26县的能力,有效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力争到2025年,推动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超过20%,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超过15%,农户小额普惠贷款授信服务全覆盖。

——打造“数智港湾”。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大力推进“大脑+平台”的数智金融平台建设,推进数智赋能港湾金融业态、模式和能力重塑,加快金融机构数智化转型,深入推进“移动支付之省”建设,在钱塘江金融港湾率先形成数智化区域金融运行体系。力争到2025年,引进和培育金融科技龙头企业10家,重点打造10个金融机构数智化转型应用场景,移动支付人口普及率达到80%以上。

——打造“财富港湾”。以共同富裕为引领,促进港湾资产管理中心生态系统更加成熟,更好满足国内外投资者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需求,高度集聚资产管理领域机构、产品、市场、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资产管理规模显著提升,打造全国前列的财富管理中心,力争到2025年,集聚规模化私募基金及各类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机构超过1万家,资产管理规模超过4万亿元。

——打造“绿色港湾”。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化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大力推进港湾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为全省率先走出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力争2021-2025年港湾绿色贷款占比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

三、重点任务

(一)一核引领,聚焦提升钱塘江金融港湾核心区能级

1.增强核心区引领辐射。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钱塘江金融港湾重大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钱塘江金融港湾核心区建设,夯实港湾核心区承接国家战略和我省金融发展中心任务的主体责任,大幅度提升港湾核心区金融业集聚的整体能级,推动港湾核心区成为引领金融创新发展、辐射全省金融服务、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引擎和强劲动力源。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促进金融开放和跨境金融快速增长,充分发挥金融、资本、科技、人才等要素集聚优势,辐射港湾全域、全省、全国乃至全球,构建以人为本、普惠化、数智化的金融创新和集散中心。(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杭州市政府)

2.推动核心区拥江扩面。深入推进以杭州钱江新城和钱江世纪城为中心的钱塘江金融港湾核心区建设,支持杭州市重点打造杭州金融城和钱塘江金融城。沿钱塘江两岸,进一步扩展钱塘江金融港湾核心区范围:钱塘江北岸从钱江新城向东延伸至钱江新城二期,向西延伸至望江新城、玉皇山南基金小镇;钱塘江南岸从钱江世纪城向西延伸至杭州市滨江区。支持核心区北翼以杭州金融城为中心,加强金融机构产业链和私募基金生态圈建设,打造长三角南翼最具影响力的中央金融商务区(CFD);支持核心区南翼以钱塘江金融城为中心,加快上市公司、资产管理机构引进、培育,打造长三角南翼独具特色的产业资本集聚区(CVC)。(责任单位:杭州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

3.实现金融要素集聚“双倍增”。进一步提高港湾核心区总部金融机构、财富管理机构、头部私募基金、上市公司、资产交易中心、金融科技公司和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的集聚度。根据核心区两翼错位功能布局,重点支持总部金融机构、财富管理机构、头部私募基金等落户杭州金融城及其扩展区;重点支持上市公司及其投融资总部、金融科技公司等落户钱塘江金融城及其扩展区。持续推进港湾核心区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推进金融要素高度集聚,实现七类机构数量和资产规模“双倍增”。(责任单位:杭州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

4.建设金融科技创新策源地。全面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核心区和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深度融合发展,共同建设国际化金融科技研发和应用创新高地。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面向世界、引领未来、服务全国、带动全省”的创新策源地,支持之江实验室成为国家实验室体系核心支撑,打造一批创新型金融研究机构,支持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西湖大学等高校院所深化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研发及应用,强化金融科技人才集聚,支持研发一批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技术,在金融科技、移动支付等领域力争全国领先,推进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责任单位:杭州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

5.大力发展数智金融。推进数智金融平台建设,构建数智化区域金融运行体系,全面推动金融数据、产业数据、企业数据、公共数据集成共享,打造一批服务一流的金融平台,积极争取落地数字人民币试点。加强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在智能移动支付、数字普惠金融、数字货币、大数据征信、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加大数字赋能金融创新,大力推进金融机构数智化转型,打造一批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推进世界银行全球数字金融中心建设,全面实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建立健全创新试错容错的金融生态。深入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浙江创新试点,率先实现与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互联互通,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数智股交”。力争到2025年,引进和培育10家金融科技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杭州市政府)

(二)两极联动,唱好杭州、宁波金融“双城记”

1.共同建设金融高质量发展标杆。推进杭甬双城金融高质量发展,支持杭州建设国际金融科技中心,支持宁波争创国家保险服务“双循环”示范基地,做优做强现代化金融机构体系,共同吸引全国性金融机构资源集聚,支持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杭州、宁波设立分支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工作,支持浙商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等法人金融机构做强做优,支持财通证券、浙商证券提升综合经营能力,进一步深化保险机构改革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永安期货等期货公司创新发展,增强全国领先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共同创新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探索普惠金融市场化道路,将杭州市打造为钱塘江金融港湾主增长极,将宁波市打造为港湾东部增长极。(责任单位:杭州、宁波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宁波银保监局、宁波证监局)

2.共同建设金融高标准协同样板。建立共商共建共享机制,促进两地金融机构协同互通,实施金融公共服务共享行动,推动两地金融服务无缝对接。深化投贷联动机制,强化杭州、宁波政府产业基金联动,加强两地VC、PE机构交流和信息共享,互设分支机构或区域性总部。深入推进两地金融科技应用试点,率先推出引领数字变革的规则标准,推动杭州金融科技为宁波金融机构赋能,宁波保险参与社会治理为杭州运用推广提供样本经验,积极探索巨灾保险制度试点。支持钱塘征信公司获批开业、依法合规经营,加快建立杭甬统一的信用体系,推进政务信用信息系统与地方征信平台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拓展市场化信用评级应用,推动长三角征信机构联盟建设。(责任单位:杭州、宁波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宁波银保监局、宁波证监局)

3.共同健全区域性资本市场体系。支持杭甬双城创建国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证监会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率先建立契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资本市场普惠服务体系和综合金融服务机制,有效整合政策资源、中介机构服务资源,构建基于区块链的股权登记交易系统、科创企业(生态)培育系统、创投股权和基金份额的转让系统,建设股权登记交易系统和企业成长数据库,探索整合优化区域交易市场,积极推进权益类基金产品服务创新,打通企业进入新三板市场、北交所和沪深交易所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杭州、宁波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宁波银保监局、宁波证监局)

4.共同推动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改革,支持浙江自贸区杭州、宁波片区金融领域协同创新,大力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争取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展国家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落地跨境贸易及投融资便利化措施。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账户试点,进一步支持跨境支付、人民币跨境结算发展。争取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依法发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支持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规范发展。支持开展证券公司跨境业务、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等试点。(责任单位:杭州、宁波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宁波银保监局、宁波证监局)

(三)四翼融合,打造港湾金融特色带

1.发展G60走廊科创金融特色带。依托G60科创走廊建设,发展杭州、嘉兴科创金融特色带,支持杭州、嘉兴申创国家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推动金融、科技、产业等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科技担保、风险投资等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纳入全国投贷联动试点,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线上办理试点,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提升前沿科技集聚度、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和创业创新氛围。积极推进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在浙江设立子基金,进一步引导长三角及全国VC、PE机构和资本集聚我省,培育本土头部创投机构,加大对科创企业的股权投资,进一步推动科技金融有效助力科技创新发展。(责任单位:杭州、嘉兴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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