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推动宁波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朗读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宁波上市公司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我办起草了《关于推动宁波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起草说明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发挥各方合力,推动宁波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明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我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和我省《关于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金管〔2020〕47号)有关要求,起草了本《意见》。《意见》共分六部分,共有21条,内容涵盖总体要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提质增效、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固本强基规范发展、积极处置存量上市公司风险、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合力、保障及激励措施等(详见附件)。
二、意见征求方式
广大市民、企业可以任意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在2020年12月23日前提交意见和建议:
(一)直接将书面意见和建议邮寄到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资本市场处,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5918,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邮编:315066。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nbjrb@163.com邮箱,提交意见和建议。
(三)发送传真至0574-89385881。
附件:关于推动宁波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宁波市金融办
2020年12月16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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